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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較量(下)

六皇子是他爹接生的,也是因為六皇子他爹才得罪了蘭貴妃,被蘭貴妃隨便塞了個罪名流放到了瓊州。

黎鴻眼中迸射出亮光,死死地盯著黎寶璐。

「所以二叔最好老實些,要是做了讓我不高興的事,我會分心,一分心說不定黎家平反的日子便遙遙無期了。」

黎鴻懷疑。

「反正我只是答應了祖母要照顧一下黎家的後人,每年給上十兩銀子也是照顧不是嗎?」

十兩銀子怎麼能跟平反相比?

若黎家能平反,只憑他們這一房在家族產業中的份額就能吃穿不愁了……

黎鴻忌憚起來,「啊啊」了兩聲,表示自己絕不會破壞黎寶璐的事,但是他也不能這樣一直躺在床上。

但黎寶璐卻沒繼續與對方討價還價,她來說這番話不過是為了讓黎鴻安靜些,讓黎鈞能夠輕鬆些。

她轉頭看向黎荷,道:「你的骨頭接錯了,我幫你重新接一遍吧。」

黎荷臉色一白,摸了摸手臂道:「可是已過去好長了,骨頭會不會已經長好?」

「所以要重新打斷。」黎寶璐捏了捏她的手臂,見她吃痛,便道:「等用過午飯我便幫你重接。」

黎鈞捏著拳頭憤憤,「大姐,你別回魯家了,就在家裡住下,我來養你。」

黎荷垂下眼眸道:「你打不過他的。」

「打得過他你就留下嗎?」黎寶璐好奇的問。

黎荷苦笑,如果連打都打不過他,我回孃家只會讓他把憤怒轉移到家裡來,到時候家裡一個都逃不過。

「不算二叔,家裡不是還有四個人嗎,每人一鋤頭出去,我不信打不過她。」

黎荷搖頭,「你不懂,他看著瘦弱,可一旦打起人來卻瘋狂的很,不要命一般,別說我們娘四個,就是加上爹都不一定是他的對手。」

「我不信,一會兒我們試試看,是不是真的打不過。」

黎荷目瞪口呆。

黎鈞和黎柳卻躍躍欲試,,黎柳更是蹦起來道:「我去找根大一點的木棍。」

黎寶璐扭頭與顧景雲道:「我不支援以暴制暴,我覺得這種人渣還是應該送衙門得好,但在大楚,毆妻是合法的。既然家暴合法,我想妻子反抗一下反過來毆夫的罪名應該也重不到哪裡去。」

「不,」顧景雲沉聲道:「妻毆夫,輕者杖三十,重則杖一百後流放二百里至八百里不等。若夫亡,處絞刑。據我所知,魯同被流放,年限卻只有十二年,十二年後他便能消掉罪籍回鄉,而這還算重判,若不是其妻族糾結家族子弟向縣衙施壓,只怕也就監牢七八年便得自由。」

黎寶璐一愣,道:「《大楚律法》上不是這麼規定的……」

「法理不外乎人情,男尊女卑,縣衙自然會更傾向於男子,何況這些年女子地位愈低,能被判流放瓊州已是那位縣令同情死者,若是遇上個煳塗的,打上幾十杖便放人的也大有人在。」

這就是人治的壞處了,對犯罪嫌疑人的判刑可以根據自身好惡來決定,彈性太大。

黎寶璐抿嘴。

見妻子不開心,顧景雲便道:「不過這是流放之地,里正不上報,不會有人知道的,便是知道,無人給他撐腰也只會當看不見。」

他笑道:「你忘了我們現在的縣令是誰了嗎?」

現在的縣令是譚謙,讓他做事須得有錢才行。

顧景雲拍了拍她的手道:「想做什麼便去做吧,一切有我呢。」

黎荷與黎柳便忍不住去看顧景雲,心中歆羨,都說做童養媳苦,但黎寶璐一點也看不出曾經受苦。

黎鈞卻已經習慣,他在秦家住過,知道秦家的人待這個堂妹都很好。

黎寶璐眼中閃過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