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林泰來才徹底明白,先前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不對頭的地方了。
比如為什麼兩個太監會去調戲民女,這明顯被套路了。
而民女被調戲後不但沒躲起來,還在繼續拋頭露面,這就是習以為常的表現。
以及賈福貴為什麼如此懼怕報官,明顯就是有虧心事所以心虛。
這就導致事實與預想有點偏離了,本來是“理直氣壯”,現在反而成了有點理虧的一方。
唯一達到了部分預期的就是,又與鄭家結仇了,但也僅僅只能說是部分預期。
在理虧的情況下,就無法將事態擴大化和政治化,純粹的結仇又能有多大意義?
畢竟林大官人現在也算是搞政治了,不能為了結仇而結仇,那就太盲目了。
看到林大官人似乎在愣神,潘御史又再次問道:“林泰來!你與賈福貴有什麼勾結?”
林泰來回過神,就從潘御史的話中感受到了不善的意味。
難道對方覺得抓住了自己“把柄”,想給自己“定罪”或者說叫羞辱?
大明社會執行規則既講法理也講情理,林大官人很多時候高舉大旗或者亂扣帽子,都是為了佔理。當然前提是,對方有講理的資格。
但今天林大官人做的事,法理和情理一樣都不佔,但偏偏人又在現場,脫不了責任。
所以面對執法官的嚴厲質問,林大官人稍加考慮後,決定還是光棍一點,先直接認個小錯。
然後順便試探一下對方的態度,不是司法態度,而是政治態度。
“我本意是好的,碰巧看到有惡賊欺凌弱小,便出手相助。”林泰來對潘御史答道:“只是事情的發展超出了意料。”
潘御史指著地上的十幾個傷員,諷刺說:“這麼碰巧?恰好你帶著幾十個打手在這伏擊?”
林泰來的目光同樣看向傷員,提出瞭解決方案:“這樣好了,對這十幾個受傷的人,我賠付一筆湯藥費,足夠他們治好傷。
然後此事在西城察院這裡,就到此為止,沒必要再往下繼續了。”
對林大官人而言,肯賠湯藥費就真是大發善心,真心認錯了。如果每次打完人都要賠付湯藥費,他早就破產了。
但潘御史卻冷笑說:“我看到的情況,你勾結賈福貴在先,當街毆打他人在後,十幾人受傷,影響十分惡劣,豈能賠幾兩銀子就了案?”
話說到這裡,林大官人可以非常明確兩點,第一,這位巡城潘御史對自己很有敵意;第二,潘御史想借此事做文章。
但他還是不太清楚,潘御史的動機是什麼,大概猜出三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敵對勢力的報復心;第二種可能是踩著自己刷聲望或者是換取別的什麼;第三種可能是為人確實剛正。
但無論是哪種動機,眼下似乎已經不太重要了。
現在最要緊的就是,抓住這個機會,把已經偏離軌道的事態扳回正軌!
正所謂,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拿定了主意後,林泰來模仿著上輩子影視裡的反派大佬,囂張的說:
“潘御史!我希望你做個聰明點的人,這樣你將獲得我林泰來,啊不,首輔的友誼!
給你一刻鐘時間思考,我勸你好自為之!”
眾人被林大官人突如其來的腦殘言論震得裡焦外嫩,這是一個嫌疑犯所應該說的話?哪個執法官員聽了後不迷糊?
就算是一件小事,經過這番話的渲染後,也不能被輕饒了!
在潘御史心裡,這就是故意挑釁,下意識的喝道:“拿下!”
誰在乎那個無能昏庸的首輔?他的偶像是清流領袖、清廉剛正的沈尚書!只有沈尚書才能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