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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部分

“但是,這一切,並!沒!有!發生!”

現場觀眾和主持人、嘉賓、甚至陳運宏本人,全都被汪謙的講解給吸引住了,當過主持人、當過導演的人就是不一樣啊!講故事太有吸引力了。

“封官之後陳州主帶著妻子一同啟程去江州上任,結果乘船過河的時候,那開船的老司機看到美美噠的陳夫人,色心一起便殺了陳州主又強佔了陳夫人,陳夫人悲慟不已當即想要跳河隨丈夫去了……”

“可是她不能!”

“因為她懷孕了。”

“是的!此刻陳夫人肚子裡的孩子就是:唐僧!”

“夫人忍辱負重,生下孩子卻擔心孩子會被老司機傷害,難以順利長大,便決定把他放入江中順流而去,希望有緣人收養長大後為父報仇。”

“扔出去的娃潑出去的水,就這樣放進江裡漂流著,陳夫人考慮著以後如何和兒子唐僧相認呢?聰明的夫人咬破手指寫了一封血書放在娃娃的襁褓中作為信物,可她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夠穩妥,比起可能遺失的身外物,還是在孩子身上留下直接的印記比較靠譜。”

“於是驚天地泣鬼神、讓一眾妖怪們幹望著流口水的一幕來了。”

“陳夫人深情凝視此時還是個寶寶的唐僧,深情地撫摸他的左腳,然後慢慢地放到嘴邊生生咬下了唐僧小寶寶左腳的一根小指!”

“你們別以為我瞎編的,《西遊記》原文是這樣寫的:但恐難以識認,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原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用口咬下,以為記驗。”

“請各位看官看清楚,並不是在小玄奘身上留下一道疤痕,而是硬生生的將一個小腳趾頭給咬了下來!連血帶肉咬了下來!”

“想來殷小姐也是別無他法,其他的記號都可能會消失,咬掉一個腳指頭,這個肯定改變不了,以便日後相認。可憐小玄奘出生才三天,就被自己的親身母親硬生生的咬掉一個腳趾頭,從此唐僧只剩九趾,肢體不全。”

“取經路上,想吃唐僧肉的妖魔眾多,想不到唯一嘗過唐僧肉的,卻只有他的親生母親。陳教授對《西遊記》倒背如流,應該會記得這一段描寫吧?我說的可是事實?”汪謙看向了陳運宏。

陳運宏面紅耳赤,吭哧了好半天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別人不知道,但他研究《西遊記》五十年,當然記得書裡有這麼一段情節,但是,在汪謙沒有揭示答案之前,他怎麼會想到成功吃到唐僧肉的……會是唐僧的親媽?

咬下唐僧的腳指頭當信物,也算……咬下了唐僧身上一塊肉?

確實算啊!

主持人、現場觀眾和其他嘉賓一起看向了陳運宏,看到他的表情之後確信這一段確實在書裡存在。

聽說戰鬥汪不好惹,沒想到陳運宏還要雞蛋碰石頭,結果被現場打臉,打得又快又狠又準,真的很替陳運宏感到臉疼啊!

“原來石叫獸也就是個招搖撞騙的主兒!”

“石叫獸嘲諷汪謙不懂《西遊記》,結果一個問題就證明了汪謙比他更懂《西遊記》啊!”

“石叫獸招惹誰不行?非要招惹戰鬥汪,這一腳踢到石板上去了吧?”

現場觀眾看到這一幕議論紛紛,陳運宏的教授、專家形象在一夜之間崩塌。

不過汪謙並沒有停下他的講述,打臉要打全,打完左臉,怎麼能放過右臉呢?

“但是整件事呢,真正細思極恐之處卻並不是唯一吃過唐僧肉的是他的生母,而是他生母的結局。”

“唐僧長大之後,與母親相認,殺父仇人劉洪得以伏法,父親陳光蕊也復活歸陽。故事到了這裡本來該是個大團圓的結局,可作者在交代後面的個人結局時,唐僧繼續修行,陳光蕊得到唐王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