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我在這件事上處理的職權。另外一份是關於現時懲處限度更改的公文。在公議結束之後我將會交給火鷹城大法官。”說著朝議席上坐著的火鷹城大法官輕輕地點了點頭,然後雙手撐著面前的桌子。“在座的領主、郡長、火鷹城市長、議會的騎士議員以及來自各地地法官們。相信諸位在最近一段時間對於南部所發生地事情多少都有聽聞,甚至見過不少那些倖存的證人。三百個,單單證人我就見了三百多個。
這些都是願意相信我們地人,還有遠多於這個數字百倍的證人,他們躲避在南丁堡,不敢前來火鷹城。他們之中有正教徒,亦有所謂的宗教改良派信徒。他們畏懼,害怕我們跟南邊的那些叛軍一樣,將他們當做牲口一般虐殺。如此慘劇在帝國的歷史上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但是沒有任何一次有我們現在所經歷的這次般慘烈。
或許我們可以事不關己地說:那些人都是異端。是的,拉納那邊的一群人是這麼說的,他們遠在拉納,連那些被燒死的人都沒見過他們就知道那些人是異端。但是……我們知道誰不是異端嗎?
或許在我們自己說這句話的同時一樣心有悚悚,為什麼?因為我們看不到誰是異端,我們看不到異端究竟是何標準,我們只能看著失去理智的人們燒死那些所謂的異端同時祈禱那些失去理智的人不會找上自己。是啊,我們祈禱,但是……許多人卻是在向父神祈禱的時候被拖出的自己的家,然後送上火刑架。在自己妻女在火焰之中尖叫的時候哭泣,哀嚎說:父神吶,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啊。
我們還要繼續這樣的瘋狂嗎?就像颶風,就像災害,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突然到來,什麼時候會降臨在你的頭上,不管你是貴族、騎士、神甫還是平民。我想我們需要讓南邊的那些叛軍清醒一下,父神何曾告訴我們應該失去理智,何曾讓我們肆無忌憚地去破壞,這是謀殺,赤裸裸的謀殺。假借父神的名義為非作歹,將毫無證據的汙衊施加於他人。謀殺、褻瀆神明、汙衊,任何一條都是《神言》上的罪,三倍的罪惡。我找不到一條不讓他們下地獄的理由,不管是從《神言》上還是從帝國的法律上。”
“可……可是,大人,若是我們直接與拉納教庭對抗的話,這對帝國有利嗎?要知道那些都是曾經宣誓效忠於叛軍的貴族,他們自相殘殺值得我們這麼做嗎?”議堂之上一個火鷹城官員站起來問道,他的問話讓議堂頓時嘈雜起來,貴族與官員們互相交頭接耳,議論紛紛。這讓那位官員突然慌張了起來,連忙解釋道:“我並非針對您,大人。而是我在擔心,擔心我們的帝國再一次崩離,我們若是公然違抗教庭的話必須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沉默了片刻,在等待議堂重新安靜下來的同時自己也整理了下思路。
“是的……我也擔心。”待議堂安靜下來之後輕輕地點了點頭。“帶著騎士與士兵在戰場上廝殺,對於代價的認知我比許多人要加清楚。我亦知曉過去帝國的皇帝們因為與教庭對抗所付出的代價,同樣,現在我們的皇帝以及我都有過體會,就在不久之前。但是即便是如此,我們亦不得不問一己良知,沒有什麼東西是不需要代價的,若事事都需要有利,那我們將信仰置於何處?我希望你能明白,我們這麼做並非因為有利,而是有理。理是什麼?父神教人行善,此為天理。律法懲戒罪惡,此為法理。若二者全無,何以維權?一不維護天理,二不維護法理,要士兵何用?騎士何用?領主何用?”
第二卷
第三百九十四章 天理與法理
“我是一個領主……”稍稍停頓之後,攤了攤手繼續說道:“同時也是騎士與士兵的統帥,皇帝陛下賦予我職權,要我指揮他的軍隊作戰。皇帝究竟是要我保護什麼?若是一個天理、法理全無的地方值得我和我麾下的騎士與士兵去保護去戰死沙場嗎?相信我,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