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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第50集《妙法蓮華經》

“於法自在”,佛陀有無量的波羅蜜,無量的功德莊嚴,我只是為了安穩眾生而出現世間。

這個地方經文是說佛陀的不虛、佛陀的平等。並不是說,我是父親,我給你們每一個都一樣的東西才叫平等。這個不是平等。平等的意思是說,對你來說什麼情況比較好,那就是平等。當我們的善根夠的時候,佛陀直接講一佛乘,那你就不要離開三界了,也不要往生極樂世界了。你有這個本事接受中道實相,你在三界操作的時候,真的做到“猶如蓮華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那恭喜你!那你四聖諦也不要修了,你直接發菩提心修六度。

當然,我們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佛陀必須要一步一步,先知苦、斷集、慕滅、修道,先離開三界,然後再講真實的一佛乘的思想。這個地方就是說,“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隱眾生,故現於世”,先得安穩,再求自在,這個是佛陀的態度。所以從佛陀的發心來說,是平等的。

,!

那麼到這個地方,等於是整個〈譬喻品〉的內容都結束了。

辛三、勸信流通 分二:壬一、總標;壬二、別釋

我們看辛三的勸信流通。這最後一科,對本經的所謂的“會權入實”的妙法,做一個勸信流通。這個地方有兩段。

壬一、總標

看經文。

汝舍利弗 我此法印

為欲利益 世間故說

在所遊方 勿妄宣傳

佛告舍利弗說:“我此法印,為欲利益,世間故說。”佛陀說一佛乘的法印中道實相,在《法華經》直接開展出來眾生本具、諸佛所證的一佛乘的思想,是為了利益一切世間而宣說的。佛陀就提醒所有的菩薩,在未來世中游化四方,要弘傳本經,一定要注意觀機逗教,不能夠隨便地來弘傳《法華經》。我們解釋一下。

其實《法華經》,除非你善根很強,初學者真的不適合。初學者你應該去學四諦法門,去學十二因緣等等。弘傳《法華經》有一個條件,就是你根機要利。你可以有煩惱,沒關係,你可以根利遮重或者根利遮輕,都可以。接受《法華經》只有兩種人:

第一個,根利遮輕。根利遮輕的人他就是怎麼樣?他不要權法。這說明什麼?蕅益大師說,根利遮輕是在淨土中直接修《華嚴經》的人。他為什麼招感淨土呢?他煩惱淡薄嘛!所以他直接就修《華嚴經》,他不需要權法,直接修實法。

第二種人,就是我們這種,根利遮重,善根強但是煩惱也重。所以我們必須怎麼樣?有實法、有權法,要權實操作。就是站在一念心性的角度,面對如夢如幻的生死,修如夢如幻的我空觀,來調伏生死,往生淨土。還是要假借權法,就是根利遮重。

但是,前提都要善根強。如果善根不夠,他要麼不信,要麼謬解,那麼後果不堪設想,後面他可能產生毀謗。所以,我們在弘傳《法華經》,佛陀特別提醒,弘法利生(我再講一次),不一定要馬上告訴眾生真話,重點是他能不能接受。你說,我告訴他真如本性本來本具,這沒有錯啊。這不是錯不錯的問題,對他沒有好處,這個法是不能說的。弘法的目的只有一個,是利益眾生。所以“為欲利益,世間故說”。

權法的法印叫做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盤寂靜。這個沒什麼禁忌,“無常故苦,苦即無我”,趨向涅盤寂靜這種法,你跟誰講都可以。但是一佛乘的法甚深微妙,如果他產生錯解,產生不信,產生毀謗,那叫做斷佛種,那這個問題就嚴重了。因為它是不思議境,你根機不夠,那你就先學三法印,這個一實相印先不要學。是這個概念。

壬二、別釋 分二:癸一、釋可說不可說;癸二、釋可通不可通

我們看壬二的別釋。

那麼什麼情況可說,什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