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兄弟,可是在看看現在,數十萬草原大軍,進攻了三次,鎮疆城不僅巋然不動,甚至敵軍都沒機會和他們肉搏。
“少將軍,他們都說長安城特別繁華,真的有他們說的那麼好嗎?”一名坐在路朝歌身邊的戰兵問道。
“那地方啊!”路朝歌略微沉思了片刻,道:“你得分怎麼說,要說繁華那確實是繁華,不過那個地方待的時間長了,容易讓人迷失自己,迷失在那繁華之中,不如北疆好。”
“北疆好?”那戰兵疑惑道:“這北疆多苦啊!怎麼可能比得了長安?”
“北疆確實是苦,但是北疆鍛鍊人,鍛鍊真正的男人。”路朝歌笑著說道:“我曾經去過南疆,去過江南,那地方連吹的風都帶著脂粉氣。”
“我記得那是在康州城。”路朝歌接著說道:“我和我夫人本來是準備在康州城逛一逛的,但是我對康州也不熟悉啊!就想著找個人問問路,正好有個人在我們面前走,楊柳細腰的,從後面看到是格外的賞心悅目。”
“我和我夫人就過去,剛叫了一聲小姐,你猜怎麼著?”路朝歌賣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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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著?”那戰兵問道。
“那人一回頭,我一看,好傢伙,是個男人。”路朝歌道:“還質問我,說誰是小姐呢?”
“我拉著我媳婦就跑。”路朝歌接著說道:“誰心思一個大老爺們能穿一身粉衣,手裡還拿著一個團扇,現在想想我都是一身的雞皮疙瘩。”
“男人?穿粉衣?”那戰兵也是一臉驚訝。
“不過南疆的兵還是好兵。”路朝歌說道:“他們作戰也和你們一樣英勇,當年鎮南關一戰,數萬老兵寧死不退,雖然沒守住鎮南關,但是誰也不能說他們不是好兵。”
就在路朝歌和一幫戰兵閒聊的時候,一陣陣隆隆的馬蹄聲響起,路朝歌‘噌’的一下站了起來,拿起望遠鏡就看了過去,卻沒發現草原那邊有什麼動靜。
“報……”一名傳令兵跑了過來,道:“啟稟少將軍,南方出現一支騎軍,人數約有三萬。”
路朝歌先是一愣,隨後迅速向南城牆而去,還沒趕到南城牆的位置,就見一支騎軍氣勢洶洶的飛奔而至,衝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將軍,身後跟著兩名壯漢,一名壯漢手擎一面‘於’字軍旗,另一名壯漢手擎一面‘路’字軍旗。
來的不是別人,正是路朝歌麾下親兵,于吉昌從長安城出發,一路不曾停歇可終究是晚了兩天時間趕到。
路朝歌看到趕來的親軍也是一陣頭大,他已經給李朝宗傳了信,除了驍勇軍之外,長安城的軍隊一兵一卒不能動,這個一兵一卒當然包括他麾下的親軍。
一來是這一戰確實是不需要那麼多人,二來就是他麾下這些親軍,有很多人這段時間就要成親了,他不想這個時候調動自己的親軍,想讓他們先把親事解決了。
現在倒好,這幫人自己跑過來了,路朝歌也是一陣頭疼, 不過來都來了也不能在把人趕回去不是,索性就留在城外吧!
路朝歌剛想下令,讓他們找個地方待著,可就見於吉昌帶著人根本就沒在鎮疆城下停留,奔著草原的軍陣就衝了過去,路朝歌看到這一幕都想跳腳罵人了,你沒事你往那邊衝什麼衝。
于吉昌帶著人呼嘯而過,奔著草原人的軍陣就衝了過去,此時的草原人也在吃飯,雖然剛剛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他們該吃飯還是要吃飯的。
可就在這個時候,就見一支騎軍呼嘯著衝向了己方的軍陣,那些還在吃飯的草原騎兵翻身上馬,沒等岔蘇臺下令就衝了出去,這些人可都是窩兒都部的騎兵,他們的任務就是警戒敵軍的突然襲擊。
于吉昌見草原人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