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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書學的如何?”

阿月也壓低聲音回道:“聽孃的,都沒怎麼記呢,但默寫不出,先生要打手板,所以還是背了。但阿月一定不會信上面的鬼東西,孃親放心吧。”

方巧巧這才鬆了一氣,那種要婦人謙卑的東西,她可不要女兒學。她不會讓阿月的思維舉止完全脫離古代,但也不會讓她做個呆板姑娘。她的兒女,必然要和別人不同,否則她就枉為穿越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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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如玉早上拿了點心去,午休時,兩人去了後院假山,尋了那處平日窩身的地方吃糕點。阿月這才從袖子裡拿了昨夜做的小熊出來:“好看嗎?”

抱了一夜大熊,這會見到縮小版的,寧如玉眼已經亮了。阿月得意洋洋:“看來是喜歡的。”她輕聲道,“我呀,昨晚在尋思一件事。這小玩意備受青睞,因此我琢磨著,做多些,拿去賣給她們。”

寧如玉撲哧一笑:“堂堂將軍家的姑娘去做商人?讓你家裡知道,可一定會揍你的。”

阿月撓頭:“唔,那怎麼辦?”

寧如玉摸摸下巴:“昨天我幾個堂妹都跟我搶瘋了,差點沒把它的手扯斷。再看我們學堂的反應,賣出去不算難。但找誰去賣……”

兩人托腮擰眉,連午飯也無暇顧及了,一心想著賺錢大計。寧如玉是因為覺得好玩,倒不在乎錢,想了一會倦了,又吃起糕點來。阿月要這些錢可是有用途的,勢在必行。可寧如玉認識的都是官家子弟,她在京城也人生地不熟,去哪裡找人?

放堂後,兩人沒回家,去街上走了一圈。阿月先是看中了小商販,以前母親也那樣擺過字畫賣的。但想想那些官小姐怎麼會喜歡那種地方,再往深處想,恍然:“阿玉,我們可以找商鋪呀。”

寧如玉問道:“怎麼說服他們置放這些,還幫忙賣?”

“給他們錢。”

“可要是賣的不錯,他們私吞貨物呢?還有他們不見得會用心。”

這些問題阿月都還沒想通,兩人合計一番,最後訕訕回家了。到底是拖不得了,等慕韶華去沐浴,阿月便拉了方巧巧進裡屋,和她說了這事。

方巧巧十分詫異自己這喜歡玩樂的女兒竟然也有這心思:“這法子可行,孃親不攔著你。只是好好的怎麼想做買賣了?”

阿月還是不說,口風緊得很。

方巧巧搖頭笑笑:“你先答應娘,做買賣的同時,不可誤了學業,還有,不能讓別人知道,尤其是你爹。”慕韶華是個好父親,但正因為他是好父親,才更會介意女兒去跟商人打交道。有些事,說不得,“買了東西,就說是娘給的錢。”

阿月認真點頭:“可如今還在煩惱要怎麼給店鋪老闆,萬一他們賣的不上心,或者藏小熊呢?”

“這個倒簡單。比方一個玩偶算十個銅板,你與老闆商議好,賣一個,分他們一文錢。當場數清給貨多少,到收利潤時,若是少了,便叫他們賠。這其中的細則,還需擬定契約,畫押簽字。”

阿月好好想了想,大喜:“孃親真聰明。”

方巧巧笑笑,並不打算再插手幫她,只是能想到這份上,阿月也是個聰明姑娘,細想,不過是從小到大都過的安逸無憂的她從未想過這些。

翌日阿月就拉著寧如玉去尋了間瞧起來不錯的鋪子,可誰想被對方趕了出來。找了七八間,終於有家針線鋪子接下了。聽見她們說還要簽訂契約,還覺自己童心未泯了。可看見她們羅列的細則,也認真起來。

忙完這些,兩人就開始做玩偶了。方巧巧又另外教了一些簡單的,寧如玉是正經八百的大家閨秀,人貪玩,可繡功不錯。兩個七歲奶娃一起做著人生第一件“大事”,越發來勁。

二月下旬,朝廷放榜,慕韶華未奪得頭籌,但也順利成為貢士,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