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洞對地球來說,只不過是在一層極其薄的皮上,打了一個微不足道的坑罷了。
這層皮就是地殼,陸上平均厚度為三十三公里,地幔的厚度約為兩千八百六十五公里,地殼連地幔的零頭都不到。所以人類連這層皮都穿不過去,又何談更深層次?
白歌知道,在這人類無法探索到的幾千公里尺度中,有大量的礦物質隱藏。
在下地幔六百至一千公里深的地方,就存在著一種鑽石層。
高壓高溫的環境,讓原子重新排列,形成大量鑽石。這些鑽石往往巨大無比,可能一塊鑽石的佔地,就比洛杉磯還要大。
這樣的鑽石層,在下地幔中到處都是。
而且除鑽石之外,地幔中還有更多的‘寶石’,橄欖石和尖晶石數不勝數,地幔中百分之五十以上,都是這些東西。
儘管可以作為寶石級的只佔有很少比例,可這個比例在龐大的數量基礎下,也是相當多了。
如果說深海是一片藏寶地的話,那深層地幔,本身就是個巨寶,地表九成的資源,都來自於地下。
海底還要找沉船,深山還得挖古墓的話……地幔深層,拿一塊‘石頭’就夠了。
可惜,人類現有的條件,完全無法去往地幔,那裡有著四千到六千攝氏度的高溫,壓力更不用說。
各種極端環境讓那裡是真正的地獄,高溫溶解了地幔物質,液態熔岩肆虐地底。
人類若想去那樣的地方,還需要發展很久。
不過,白歌現在用一個收容物,便能解決這個問題。
黑色領結能讓他不懼地幔的極端環境,高溫高壓都不在話下。
“可惜,吸收儲存熱能的特性,比安全儲電要困難的多!”
如果白歌能做到在地幔深層吸收熱能,那他去地底一千公里走一趟,不僅可以獲取眾多寶石,還能因此得到源源不斷的熱能!
可實際上,這一點是難以實現的,涉及到的地方太多。
他必須讓自己能不懼六千攝氏度高溫,不懼地表一百萬倍的高壓,再加上無視缺氧和無視各種化學反應。
“就算這些統統實現,我也不能用自身來吸熱,因為以我只有五十公斤不到的體重,在五千攝氏度的環境下,也只能得到相當於三百度電左右的能量。”
“熱量歸熱量,熱能是熱能。”
“我所能吸收的熱能是與我的質量成正比的,如果要改變這一點,可是違背了熱力學定律。我說不定要付出超過‘安全儲電特性’幾萬倍的能量,才能具現……”
“不,我只需要加一道‘熱能瞬間轉化為電能’的特性,配合我已經有的儲電特性,似乎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而且,不用身體吸熱,直接將高溫物質收入腦洞,再進行轉換……”
……
第二十六章 藝術批次生產
表面看起來,探索地底的想法,暫時難以實現,進入地下的成本太高了。
反而探索海底是個不錯的想法,不需要成本,變為黑影人直接下水就是了。
可事實上,卻不是如此。
如果沒有感知型特性,他去深海,不過是大海撈針罷了,不知道要多久,才會有大的收穫。
相比起來,地幔深層,珍貴礦物隨處可見,根本不用找。
就算他倒黴透頂,去到的地方全是熔岩,那些熔岩,也是相當珍貴的。
每秒鐘一百多公斤的拉取速度,將周圍的物質收入腦中,一分鐘下來,就有將近一噸的高溫物質溶漿。
這些高溫物質熔漿,至少有五千攝氏度,儲存在腦洞中以後有機會便能轉化為熱能,最少也有兩千億焦耳。
用千瓦時表示,即五萬八千度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