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就會越發失去控制。他們的冷卻期會越來越短,從最初的間隔數月到幾星期,甚至幾天,直至被部為止。但也有一些罪犯在幾次犯罪之後就此停手,例如19世界末出現在倫敦白教堂區的&l;開膛手傑克&r;,在殘忍殺害無名妓女之後,就此銷聲匿跡了,成了永遠無法求證的謎團。還有極少數的罪犯有著極其漫長的作案時間,例如亨利?李?盧卡斯。他從1960到1983長達二十年的時間裡謀殺了至少150人。之所以始終沒有落網是因為他的犯罪地點不固定,更沒有專門的目標人群,他美國老家殺人,去歐洲和日本旅行途中仍然沒有停手。在他眼中所有人都是獵物。按照他的描述,他就像是生存在森林裡的野獸,隨時感到餓了,隨時捕食獵物而已……
&ldo;……如果以專業的角度來看盧卡斯之所以作案跨度長,除了一些客觀原因,還有一點很重要,他能極好的控制自己的慾望,他不僅有野獸般的嗅覺更有對危險的警惕性。&rdo;
陸小棠說:&ldo;就像美狄亞?&rdo;
&ldo;可以這樣說。甚至我覺得美狄亞比盧卡斯更可怕……&rdo;羅炎麟說著,起身把一張張被害人照片用磁石粘在身後的移動白板上。
&ldo;看看這些乾屍你們就明白我的意思了‐‐這些被害人的屍體上沒有任何蹂l發洩的傷痕,他甚至完全遵照古代書籍上的工藝來製作乾屍。這說明即便是在美狄亞成功捕獲被害人實施作案時,他的情緒發洩也能在理智的控制下。這種能力也讓他在長達二十年的時間裡,幾乎不為人所知道。但這也恰恰反映了兇手的一個重要特質‐‐控制力與思考力。這必須是經過訓練的人才能具備的特質。&rdo;
&ldo;哪方面訓練?&rdo;陸小棠問。
羅炎麟指了指自己的額頭。&ldo;這裡。&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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