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可見問題在於君臣不和,而非罄國庫數年收入為皇室一朝花費。此白銀亦未繳撥。
後來萬曆屈於眾議,立常洛為太子,常洵被封為“福王”,建藩府於洛陽。皇帝手令湖廣山東河南三省,撥田四萬頃,作為福王莊田。四萬頃為田四百萬畝,為數千萬人民衣食的來源,其撥為一人家業,確有封建制度的趨向。如果此事屬實,則若干歷史家稱明代為封建,不容置辯。
可是福王如領有此龐大的產業,勢必按照封建制度的辦法,將其領域實行“次層封建”,裂土封茅地給予親信掌握,並以遺傳的方式,使巡視莊園者即為武士,才能永保無虞。事既如此,則私人財產以私人軍隊巡衛。李自成造反時,福王麾下必有組織的抵抗,決不會無聲無響,束手就擒。至此事已可疑。
因此研究明史者,又必追索原始資料,訪查真跡。其實萬曆指派四萬頃,是和群臣討價還價的辦法。萬曆自己就減為二萬頃,為原索之半。而福王也再三“推辭”。而真正的問題,又不在田土,而是佃金。緣河南在明初,地廣人稀,以後數世紀後,開墾之地稱為“白地”,其主權常有問題。地方官斟察之後抽稅若干,既未並於一般田賦,也難說是官田的租金。山東亦因黃河改道,淹沒後又變為乾地而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