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說,你的想像力也太過強大了,我只是想告訴大家,這件事情我們已經在處理當中,甚至訊息都上了內參,這就是提醒廣大黨員幹部,要引以為鑑,不是我們的幹部不作為……而是我們已經在處理了。”
“但是這個《新華北報》呢,”他拿起手邊的報紙,指一指上面李逸風的文章,“誰之過?他根據我們內參的報道,炮製一篇文章,影射政府不作為……居然有臉問誰之過。”
金融決策參考的記者舉手,臉色鐵青地發問,“請問陳主任,你能確定,李逸風的這篇報道,訊息來自於內參?”
“我當然能確定,”陳太忠斬釘截鐵地回答,不待對方發問,他又開口說話,“細節我不會透露的,別人不說內參我能說,這已經是犯了錯誤,我只是氣不過,有人敢公然地、肆無忌憚地抹黑政府,其職業操守真的可以用卑鄙來形容!”
香港記者舉手,得到同意之後他發話,“我認為這個問題不僅僅是職業操守的問題,內參這種資料的存在,侵害了民眾的知情權,您難道不認為這也是原因之一嗎?”
陳太忠不想就這個細節糾纏,他坦蕩蕩地一攤手,“這個知情權,能寫十本書出來,話題太大,也不是今天談論的主題,我個人認為,知情權的發展,是一個漫長的探索過程,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一下子無限制全部放開,那是要天下大亂的。”
隨遇而安舉手發話,他是老油條了,最明白這時候該問什麼,“製毒販毒社會危害巨大,請問製毒者的下落,警方有眉目了嗎?”
“這個不能說,很抱歉,又侵犯了你的知情權,”陳太忠笑著回答,想到自己還曾經跟馬勉和蔣君蓉激辯過知情權,當時他站的立場可不是現在這樣,心裡也禁不住暗歎,不過,陳某人認為自己現在做的事情也是正確的,問心無愧。
香港記者還想做文章,不成想有人橫插這麼一手,他也就沒辦法再問了,倒是地北晨報的記者又發問,“如果照您說的這樣,天南省委有資格追究《新華北報》的責任了?”
這個地北晨報雖然是社會性報紙,但也掛靠在政府部門名下,跟天南商報一個性質,他們敢曝光外省的社會事件,但是絕對不會拿內參做文章。
“這個責任是一定要追究的,早晚的問題,”陳太忠不怕說一些狠話,“但是目前我們要查的是自身,打鐵還要自身硬。”
問題問到這裡,就沒辦法再問了,陳主任承認這個事情存在,但是問到要害他就不說了,大家也沒辦法再問——對他們來說這是知情權,對陳主任來講,這是洩密。
他始終強調的是,政府早就在做工作了,《新華北報》別有用心,報道嚴重失實,到最後他甚至很沒形象地點評一句,“那就是一幫混蛋。”
這句話在第二天,就上了不止一家媒體,其中隨遇而安做得最絕,他直接將一幫混蛋四個字做為了他評論文章的標題,他最是有文人風骨,根本不怕對著《新華北報》開罵。
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講,李逸風胡亂報道是在騙廷杖,隨老師又何嘗不是呢?他罵新華北報不要緊,新華北報要是跟他對罵——那隨老師的影響就衝出天南走向全國了,甚至,能走向全球也未可知。
但是兩者又有一點不同,隨遇啟航更新組幽靈而安刷聲望的行為,只是為了提高潤筆費,而李逸風炮製這種文章,除了利益訴求還有政治訴求,那就是最終要控制和引導輿論——如此一來,他們才能從代言的勢力那裡得到更多。
隨遇而安就毫不留情地指出了這一點,他說自己參加了一個小型的媒體交流會,“遼原製毒工廠案件”的“某當事領導爆料”,事情的真相完全不是新華北報報道的那樣。
新聞報道,首先要強調的是真實,那麼某報記者為什麼敢這麼顛倒黑白混淆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