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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8部分

,就發生了新華北報記者被受害者家屬毆打的事齤件,雖然此事看起來跟北崇、跟陳太忠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李市長用屁股想,也能分析出個七七八八來,至於說證據什麼的——需要那玩意兒嗎?

別的不說,若是沒有某些人通風報信,受害者家屬怎麼能那麼快找到那個記者的住處?

新華北報託了關係,想透過李強對付陳太忠,李市長對此興趣不大,但是同時他也意識到,小陳那傢伙太恣意妄為,根本就是一個不可控的因素。

李市長需要那些能為陽州帶來業績的人,但絕對不歡迎那些可能給陽州官場帶來滅頂之災的主兒,而陳太忠恰恰就是二者兼備——這傢伙不講理起來,無視任何規則。

沒有誰會喜歡這樣的下屬,不管你能帶來多大業績,只要你是個不受控制的人,那就早晚要被掃地出門,官場裡做事首先是求個穩,未慮勝先慮敗,所謂的業績,在可能遭致巨大齤麻煩的面前,真的是不值一提。

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鳳凰人把如此年輕而優秀的幹部送進了省裡,而天南省在忍耐了一陣之後,終於將其交流了出去。

而李強跟陳太忠的這番辯論,就是想搞明白這傢伙到底有多麼無法無天,他說的那些話,都有明確目的,並不代表是他的本意——事實上李市長本人,也支援適當程度的人治。

辯論的結果令李市長很滿意:小陳雖然行事蠻不講理,卻不是那種毫無分寸的混世魔王,也不是完全不可控的因素,此人……有敬畏之心。

嚴格來說,這也不叫敬畏之心,只是有心裡的底線,知道該尊重什麼。

李市長前面的批評,是說你小子這麼隨心所欲地亂搞,是目無法紀,是徹徹底底的人治,須知人治到了極點,便是**了。

可是陳太忠的回答,真是太漂亮了,他不但承認法治的重要性,也指出了人治存在的必要性,從表述中,他並不掩飾北崇在這次事齤件中,存在以權代法的嫌疑,但是同時他暗示,北崇這麼做,是因為有道德基礎的支援!

這個話聽起來荒唐,但是李強卻能理解,因為他對社會的治理,也有自己的認識。

籠統地來說,以權代法是不對的,這容易讓特權凌駕於法律之上,但是這個不對只是相對的,而不是說所有以權代法的行為,都絕對是錯的——李市長從來不認為,程式正確才是唯一的正確。

具體到這個例子,可以解釋為人販子的手段和行為,惡劣到令人髮指——遺憾的是,現在國家已經沒有凌遲的判決了,那麼禍及妻兒就是受害者尋找心理平衡的手段之一。

當然,這麼做有違法的嫌疑,但是從道德方面講,好吧,就算道德和輿論也不支援這樣做,但是從中國傳統文化思維上來看,是可以理解的,父債子償嘛。

說到這個傳統文化思維,就要問一句,何為法律?用李市長自己的話來說,法律就是道德的底線,而因為文化傳統等原因,各個國家的道德標準和底線又不盡相同——法律公平公正的精髓是相通的,但是底線和標準並不是全球通用,勉強拿來要水土不服的。

比如說,以中國傳統文化的觀念來看,殺人償命是必須的,這具有明顯的因果關係和極大的社會威懾效果,可是在西方很多國家,強調生命的寶貴,不少地方已經廢除了死刑。

然而就在那些廢除死刑的國家裡,有些受害者家屬非常推崇中國可以做到殺人者償命。

這些就扯得遠了,李強透過這一番談話,發現陳太忠的思維和行為,並不是完全不可控的,這傢伙起碼還願意尊重道德——就是天南人說的“講究人”。

所以他可以滿足了,不用擔心將來有一天,那傢伙會莫名其妙闖出極大的禍事——這個擔心,差一點讓他生出把那廝送走的心思,我惹不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