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
這支筆很卡通,上面有卡通畫,他少年時,用過一支同樣的筆。那天馬茶在蕭條山逛街,就看到有女人出售這筆,附近有學生,學生放學後,也會在筆攤上挑選筆,有自動鉛筆、圓珠筆、鋼筆、毛筆、軟筆、粉筆等等,很多筆。賣這些筆的攤位很多,馬茶就在街上逛,在一個攤位看到了一種筆,這種筆,馬茶在少年時用過,竟然再一次在蕭條山見到了這種筆,於是馬茶將它買下。
令馬茶感到驚訝的是,凌晨三四點,還有人在街上賣筆,站在街上,涼風吹著,她們也不回去避風,就在街上賣筆。
那天深夜,馬茶見到了一個黑人女孩兒,她姿色八分,站在街上賣筆,馬茶問了價錢,她的一支筆要六百塊錢。六百塊錢一支筆,太貴了,所以馬茶沒有買。
深夜,一些女孩子站街上賣筆,自動鉛筆、圓珠筆、鋼筆、毛筆,有的鋼筆一支就要八萬,對有些人來說,八萬不算什麼,對有些人來說,八萬真是太貴了。有些人買不起筆。
馬茶把自己買到的筆,送給紫雲,讓紫雲在工作的時候用,這筆很好用,紫雲可以用它記東西。
那些女孩子在夜晚賣筆,賣筆也不容易。(未完待續……)
第七百八十六章 窮酸不歸路
戀愛是甜的,美女是辣的,海水是鹹的,僧人是苦的,窮為什麼是酸的?
窮和酸放在一起,就是窮酸。
窮酸是一種不好的狀態。馬茶曾經就很窮酸。
馬茶少年時,學習寫字,為了節省筆和作業本,他就用木棍在地上寫字,用木棍在地上寫字,就是在大地上抒寫了。馬茶少年時在大地上寫字,他很滿足於在大地上寫字。就想將來永遠在大地上寫字。有比較長的一段時間,他沉迷於在大地上寫字,因為不去做其他的事兒,他變得窮酸不堪。
馬茶的舅舅的一個朋友,是一個喜歡音樂的人,從少年時就痴迷於音樂,他喜歡聽音樂,聽到別人的歌聲,總有一種暢快感。他給自己取了一個名字,就叫音樂,因為他喜歡音樂,別人也就給他起了一個外號:音樂。
音樂是一個長相帥氣的男生,他從少年時知道世界上有種樂器叫琴,但是他分不清那些琴,琴好像分好多種,六絃琴、三絃琴、單絃琴,音樂也不知道這樣分對不對,他不懂琴,但是他想懂琴。
音樂對琴是陌生的,他僅僅知道,琴是彈的,而不是吹的。知道這點知識,並不值得炫耀,音樂需要做的是繼續深入瞭解樂器、樂理,不僅要學器樂,還要學聲樂,要學很多關於音樂的知識。
音樂沒有錢買樂器,也沒有錢去學習音樂,他只能是自己琢磨音樂。因為愛好音樂,他放棄了很多東西,甚至學業。
從少年時,音樂就痴迷於音樂。大概十六七歲的時候,他終於一個人步入了江湖。在江湖上唱歌掙錢。
他就是站在天橋下或者馬路邊,唱歌,唱別人的歌或者自己寫的歌,不管自己唱的怎麼樣,他總是大膽的唱,大聲的唱。他要唱歌給這個世界聽。
有好心人過來,看到賣力唱歌的音樂,就會拿出一些鋼鏰扔給音樂,鋼鏰觸及鐵盆的聲音,很好聽,那就是好聽的音樂。別人扔錢過來,音樂總會說上一聲謝謝。
而像他這樣唱歌,是掙不到錢的,他腿不好。站上一會兒就累,累的不行,他不是那種很能站的人。音樂站在那裡唱歌,累了,就坐下來,坐在地上。他站著時候唱歌,坐下來也唱歌,不管是站著還是坐著。他都唱歌。
他賣力唱歌,卻掙不到什麼錢。給他鋼鏰的人很少。他變得很窮酸。很多人像音樂一樣,在不知情或頭腦發熱的情況下走上一條路,在這條路上的人多數窮酸,真是一條窮酸不歸路。
當人走上窮酸不歸路,就會又窮又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