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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感到快樂,這是我的人生哲學的代入感。”

“神經病!”天龍一拍桌面站起來:“錢,我們已經還足,我們不再欠你什麼,所以,你非要立刻搬走不可。”

“讓我進來了,就休想要我出去。”芝芝雙手叉腰,象個潑婦:“你別忘了,我的親友全吃過我們的結婚喜酒,我們有相片為證,假如你想把我一腳踢開,那你將會惹上許多麻煩,我的父母。我的親友都不會放過你的!”

“你要怎樣?殺了我?好啊!如果要我一輩子對著你,我寧願死。”天龍激動地咆吼。

“哥哥,算了!”天鳳拉住他:“好男不與女鬧,象她這種神經不正常的人,惹不得。”

“還是你妹妹聰明,她知道我的厲害。”

“我不管,她走也好,不走也好,我一定把翠湖找回來。”

“好呀!我正要找她!”

天龍愕然:“你找她幹什麼?”

“唔!可能給她喝一碗有毒的湯,也可能買兇殺死她,或者揍她一頓,讓她一輩子見不得人,總之,一句話,我不會便宜她!”

“你……你這魔鬼,毒蛇!”天龍氣急了,另一方面,為了翠湖的安全,他開始軟弱下來,語氣也不象剛才那樣強硬。

“芝芝,香港仍然有法律,殺人要償命!”天風冷哼著。

“在香港殺人,是不用償命的,二小姐。”

天鳳毫不退讓:“雖然不會判死刑,但是,起碼也會判個終身監禁。史小姐,你被關進監牢,就不可能穿透明睡袍,喝龍蝦湯,你不會偉大到為我哥哥在監牢裡渡其餘生吧!”

“你猜呢?”

“如果你那麼愛哥哥,肯為他犧牲,當初哥哥為你受了傷,你就不會忙著和華倫訂婚,翠湖也沒有機會嫁進來!”

“你……”芝芝的面一陣青,一陣紅:“喂!我是你大嫂,你應該尊重我,不應該處處跟我作對!”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你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又怎麼有人尊重你?”天風拉起天龍:“走!我陪你去散心!”

丁太太一看見女兒,立刻就埋怨說:“翠湖,超過半年,你沒有和我聯絡。”

“因為我怕你跟蹤!”

“啊!對不起,上一次是我不好,我答應以後再不會跟蹤你。”丁太太細心看女兒,她穿了一套米色的套裝,腰肢細小,她訝然問:“孩子已經出世了?”

“媽,你不是說,我們有半年多沒有見面。孩子已經四個月了”

“你生孩子為什麼不通知我?”

“我能嗎?”

“是男的還是女的?”

“一個男孩子。”

“男的?”丁太太叫起來:“我有一個男孫。要是你老爺知道不知道有多開心,我做了外婆,也高興極了!”

“是的!老爺一直希望抱男孫。”

“翠湖,能不能讓我見見我的小乖孫?”

“當然可以!”翠湖拉開手袋,把一張照片拿出來,交給丁太太。

丁太太接著照片,高興得直張著嘴,老半天才說:“他好漂亮,象個洋孩子,跟他爸爸一樣好看。你瞧,他的手有多胖?真有趣,可愛極了,我從未見過這樣好看的孩子。”

“他出世的時候,差點九磅重。”

“九磅重?超級嬰兒。翠湖,能不能把這張相片送給我?”

“我是特地拿來送給你的。”翠湖甜甜的笑:“不過,請你答應,千萬不要給別人看,包括天鳳。”

“我不會,我決不會,我把它放在枕頭下面,每天一醒來就看看。”丁太太謹慎地把相片放好。她提起一隻箱子:“這全是給我的小孫子的禮物。”

“不要每次都為我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