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鴻珊沒法判斷真假,一時猶豫了。
“你好,我們是新安派出所的民警,來詢問一下相關情況,麻煩開一下門。”
馬鴻珊從貓眼裡見他們出示了相關證件,這才鬆了口氣開門讓人進屋。
兩個警察進屋看到馬鴻珊手裡的刀,年紀大些的男警察點了點頭,“不錯,警惕性很強,做的對”
馬鴻珊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趕緊把刀放下,想去給兩位倒水。
“別忙了,我們簡單登記核實一下情況,時間比較緊張,水就別倒了。”
三人坐了下來,兩位警察出示了工作證,男警察姓曹,大概五十歲左右,叫曹雙富,女警比較年輕,看起來也就二十五歲左右,叫袁圓。
“上午在立德超市門口,你打死了一隻喪屍,是吧?”
“額,是的”馬鴻珊心裡有些緊張,還在猜想是不是因為上午在立德超市裡搶了東西沒付錢就跑了,這給定什麼罪了嗎?
“喪屍當時是什麼症狀?”
“症狀?就是臉色發青,頭皮掉了,眼珠子鼓出來了,嘴皮脫落,手腳僵直,哦,還有指甲,指甲很長,很鋒利的樣子。”
“它是在攻擊你嗎?”
“沒有”馬鴻珊老實的回答。
“沒有?那你為什麼打死它?”
“它差點咬到另一個人”
“它在攻擊別人,你打死它是因為要救人?”
“額,可以這麼說。”
“好,清楚了,你打死這隻喪屍是因為救人。”曹警官見袁警官記錄好後,對馬鴻珊稱讚道:“你很勇敢,做的很好,不過以後還是儘量以自身安全為主,畢竟你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孩子們還需要你。好了,我們走了,你們安心的就在家裡,隨時聽候安排。”
說完兩人就要起身。
馬鴻珊暈暈乎乎的,問:“不問立德超市裡的事?”
“立德超市?”曹警官像是才想起來似的,“哦,聽說有幾個膽子大的民眾發現立德超市裡出現幾隻喪屍,於是齊心協力把喪屍困住了,這才沒造成大面積的民眾感染,就是沒人來認領這份功勞,超市的監控也壞了,一時也找不到人,你知道?”
看曹警官別有深意的笑容,馬鴻珊忙搖頭表示不知道,“在出現喪屍的時候就逃出來了,不知道誰做的好事。”
“行,安心的在家吧,國家不會不管大家的,會做安排的。”
送走了兩位警官,馬鴻珊拍拍胸口,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了。
在和平年代,搶劫可是被判的最重的一種罪責。
好險好險!
兩位警察從進門到離開,前後也就十分鐘不到,這個登記讓馬鴻珊覺得莫名其妙,看這意思,好像還被定義為見義勇為還是英雄事蹟?
當然,沒被逮捕,說明事情不會被定義為殺人事件,這也就不值得她繼續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