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在英華;結黨根本不是個忌諱事。反而是人之常情。
劉綸要周煌所作之事;所結之黨;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在此時的英華;結黨玩耍;結黨鼓吹;結黨伸張權利;這都不涉朝政之權。而劉綸跟周煌聯手;是結黨謀“政權”;這個“黨”就是黑的;放在舊世;殺頭都是輕的。
就拿宋朝打比方;一個大臣聯合臺諫;身負民意;對皇帝說;我得當宰執;看;我背後有這些、那些、這麼多人支援;這是什麼行為?
當然;英華已是今人世;國家非皇室一家之私;就根本法理來說;結黨謀權已不是大逆不道之事;宰相推選制其實已給這事開了門。
但法理之上的實際層面;情況卻很複雜。
首先;政事堂和兩院還是平行的;政事堂是考出來的;兩院是選出來的。有華夏千年科舉傳統在;英華士子多在仕途;英華這個火車頭;是考出來的在掌方向盤;而選出來的除了能湊半隻腳在剎車上;其他時候就只能在一邊嚷嚷。
因此即便有宰相推選制;可宰相首先是皇帝提名;得選的宰相併不視兩院為衣食父母;有機會就要搓圓搓扁;兩者是相爭中合作的態勢。首任宰相薛雪一上臺就拆了兩院;雖然解決了兩院不少自身問題;可對那些在改選中落任的院事來說;未嘗不是過河拆橋;卻又徒喚奈何。
就這種態勢而言;政事堂和兩院之間就不可能結黨;一旦結黨;這種態勢就要被破壞;追溯而上;更是改了英華“考”派與“選”派相持的勻勢。對“考”派;也就是官僚來說;那就是背叛。即便皇帝不追究周煌;整個官僚集團也要給周煌這個“叛徒”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這帽子明面上是說周煌對皇帝和國家大逆不道;實質是說對他們官僚集團大逆不道。
由此延伸到第二個問題;官僚集團的牴觸雖出自維護自身地位和利益;但也未嘗沒有合理之處。試想;如果官僚集團不抱成一團;外於兩院“選”派的格局;而是如劉綸提議那般;為了爭宰相之位而跟兩院結黨;那麼圍繞宰相之位的權爭;不會簡單地就在宰相推選大議上展開;也不會就只在兩院的黨爭中展開;而是會擴散到政事堂的國家治政中。
若容此舉成了定製;周煌幾乎可以清晰描述未來:有機會登上宰相之位的閣臣;聯合他的一幫人馬;千方百計坑害現任宰相;在各種事上為難宰相。而宰相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確保政令順暢;乃至不被人黑掉;千方百計打壓同僚;任用私人;讓整個政事堂置於他的掌控之下。
非但政事堂烏煙瘴氣。宰相為了籠絡兩院支援他的一派;也千方百計讓法權事權;最終兩院也如政事堂一樣;成為一言堂。而為了確保雙方合作持續。各守其利;接著他們還要對宰相推選制下手……
這是一道罪惡之門;一氮啟;黨爭就將替代治政;成為政事堂和兩院所有活動的主脈。
唯一的好處;就是宰相和兩院手腳放開了;想幹什麼大事。牽累會少得多;而兩者之間的爭鬥和牽累也少得多。而英華現在的問題就在這裡;政事堂和兩院從過去領著國家走的姿態;開始漸漸變成了被國家推著走。
政事堂和兩院相爭;到了現在;已漸漸演變為拿民人之利來陪鬥。一件事浮到國政層面;兩者之爭下;得出的往往是壞的結果。就像巴旭起任宰相時。改行省分治之制;要將農稅之權歸攏到政事堂;以確保工商大盛下。農人之利不被大侵;同時均衡貧富省份的差異。跟兩院鬥了好幾年;結果政事堂只收了個名義;富省抱怨;貧省也沒落到多大好處;農人之利也比期望所得少得多;政事堂也背了罵名;兩院也有一大堆人背責下臺。
有爭才能成制;有制才能順勢;這已是英華朝野共識。但這爭是有界限的。尤其在政事之權上。英華現在的格局是幾十年來一步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