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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醫生就對我的家人做出了無情的宣判:頸椎五、六兩節粉碎性骨折,神經橫斷,終生高位截癱。

所有的這一切,我全然不知,家人不敢告訴我;確切地知道這一切已經是半年後的事了。

絕望中我提出和她分手

那天,本是個中秋團圓之夜,我卻不合時宜的給你講述了一個家庭離散的沉重故事。那實在是因為我們見面的機會太少,而相互需要深入瞭解的東西又太多。

在我簡述了自己的故事以後,我忽然發覺自己又犯了一個重複性錯誤。使你和其他同樣聽過我故事的人,得出了大同小異的結論——因為我終生殘疾了,失去了為夫為父的責任能力,就主動提出了離婚。以後的事實一再證明了我當初選擇的正確,所以我就高尚,就大度,就明智,就聰慧。其實,事實本不是這樣的。我要明確告訴你的是,驅使我做出那種選擇的動因完全是一種絕望心理。你想,三十而立的年齡,第三梯隊的幹部重點培養物件,名牌大學畢業,還有那個溫馨醉人的小家,被一場飛來橫禍在剎那間全部擊碎。有誰還能如此高尚,如此明智地把本來已經殘缺的小家再次徹底擊毀呢?

我可以坦白地告訴你,死亡對當時的我絕對是一種極端奢侈的誘惑。我從肩膀包括兩手以下全都沒有感覺和功能;而且24小時都有人在身邊監護;被我視為惟一能夠解脫自己的通道也關閉了。我沒有了結束自己生命的自由。於是,我便有意無意地尋找著其他可替代的宣洩處。家,在風雨飄搖的殘酷現實面前已經變得搖搖欲墜。妻子更是無法接受我性情的變態,解體便成了最終的現實。當拿到離婚證書的那一刻,我突然感覺前所未有的絕望,我成了一無所有的人。

可是,有時候人就這麼怪,真的什麼都沒有了的時候,反而會變得理性一些。於是,我安排了包括我父母和妹妹在內的告別晚餐,全家為她送別。當時,我和她都哭了,全家人也都流了淚。我很痛苦,七年的夫妻,就這麼分開了。本來還是好好的一家人,卻因為意外傷殘導致勞燕分飛各奔東西。尤其我,處在那樣的悲慘境地,頸椎剛剛做了手術,除了頭能動彈,全身都動不了,癱軟在床上就像一具喘氣的屍體,連和她握一下手的能力都沒有。看著她孤獨的背影離開家越走越遠,我幾乎就要崩潰了。你能夠想象出我當時的絕望嗎?在以後一年多的時間裡,我差不多都是在一種極其抑鬱的心境中度過的。我發覺自己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在乎過妻子和女兒。在過去的生活天平中,她們從來沒有充當過主導,一直在為我的工作事業讓步。可是,離婚後,她們卻一下子成了我生命中的全部砝碼。多少個不眠之夜,多少次渾渾噩夢,閃現在腦海的都是一次次被拋棄。被朋友,被同事,被工作,更多的是被妻子和女兒拋棄。幾年後,當我回顧這段經歷時才真正明白,那座在風雨中飄搖的小家,承載的是我最後的一點希望。當這個希望也沒有了以後,我感覺自己被整個社會拋棄了。

現在,經過了這麼多年的歷練,那種絕望的情緒早已經淡出了我的生活。可我要告訴你一個不爭的事實,只要你是一個真實的人,在突發事故造成了軀體完全性癱瘓以後,你就肯定絕望過!你就肯定想到過死。除非因某種原因你想掩飾。當生命貶值到了可以隨意放棄的程度,那麼婚姻家庭還算得了什麼?

絕處逢生情已逝都是苦命人

當然,從另一個方面講,只要你沒有死,心就有復活的希望。在我看來,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它的極限,欲生無路,求死無門,當絕望本身也走上了絕境,那麼生命就會奇蹟般地產生超越死亡的騰越。這倒像唯物辯證法中所論述的那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

以今天的眼光重新審視我當初的表演(實在不能用“表現”這個詞兒),絕對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當然,我首先可以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