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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雖然“人無我”講起來很簡單,大家聽起來也很容易,但目前這種見解所能起到的作用,還是微乎其微的。

很多人也問過這個問題:為什麼我明明已經知道“我”不存在,卻還有這樣的煩惱呢?

雖然我們有了這樣的知識,但只是有所瞭解而已,如果不修,煩惱照樣存在。《入菩薩行論》裡面也講過:“空性習氣弱,見彼猶生貪,若久修空性,將斷實有習”,因為我們沒有修行,目前的無我觀念還很渺小,力度還很微弱,而無始以來就藏在我們心裡的我執,卻已經根深蒂固,要想推翻它,並不是一時半會兒所能辦到的。要加強無我智慧的力度,使它足以推翻我執,就需要修行。隨著修行力度的增強,我執的力量就會越來越弱。

話雖這麼說,但《中觀四百論》當中卻講過:“薄福於此法,都不生疑惑,若誰略生疑,亦能壞三有”,也就是說,如果能對空性生起合理的懷疑——真正的我是不是不存在?諸法是不是無我?有可能不存在噢!有可能是空性噢!——從此以後,我們流轉輪迴的因也就受到了破壞,既然因受到了破壞,那麼輪迴之果也就不會延續很久了。僅僅能生起懷疑,都有如此重大的意義,那麼瞭解或者接受中觀的理論,就更是了不起了。

不過,從實際修行與斷除煩惱的角度來說,理論上的瞭解還是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

以上講述了人我的部分,下面介紹法我。

(三)法無我

“法我”是什麼呢?

除了我自己或者有情眾生以外,整個世界上的所有東西,包括日月星辰、山河大地等等,都叫作“法”。

這個“法”字和佛法的“法”字不是一個意思,它有很多的含義,簡單而言,中文“事物”這個詞的概念與它比較接近,只是要去掉其中有情眾生的部分,因為有情眾生屬於人我的範疇。其他諸如“物質”、“精神”等等詞彙,都不能完全涵蓋它的意義。

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有情眾生當中也只有自我才是人我,因為每一個“我”都不會對其他眾生產生我執,但因為眾生都屬於一個種類,所以一般來講,無情物叫做“法”,有情眾生稱為“人我”。

“我”又是什麼意思呢?世俗人往往認為,夢境當中的現象,就是假有的;白天所感知的現象,就是真有的。如果我們把外界的一切,都當成實際存在的,真有而不是假有的東西,這種真有的觀念就叫做“我”。中觀裡面講得很清楚,一個獨立不變,並不依賴於其他事物而存在的東西,就稱為“我”。

我們一般都認為,這朵花昨天在這裡,今天在這裡,即使移到別的地方,它也仍然存在,而不會去想,它不是一朵花,在分解以後,它就變成了分子、原子等一系列的粒子,這種執著就叫做“法我執”。這種法我執所執著的對境,就是這朵花。

那麼,這朵花究竟存不存在呢?

按照上述的思維方法來分析,這朵花不可能存在。雖然這朵花不存在,但我們卻會把這朵花的現象執著為實有。

如何打破這些執著呢?這就需要理性的邏輯思維。雖然邏輯思維不能解決最後的東西,但佛陀首先給我們推薦的,就是這些邏輯。

為什麼呢?因為,要挽救我們自己,第一步就要轉變我們現在的觀念,在目前,這些邏輯還是能起到很大作用。

為什麼我們要去找這些東西?為什麼要按照這些思路與邏輯來進行推理呢?這朵花存不存在跟我們的解脫有什麼關係呢?當然有關係,由於我們認為這朵花是實有的,所以就會去買它,而買它所付的錢,就需要我們去掙。這樣一來,後續的很多東西就出來了。如果我們根本不認為它是花,而只是把它看成一大堆的原子或者能量,並且知道,這是因為我們的眼識錯了,才把它看成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