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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回再沒有絲毫的執著貪戀,更加為一切還繼續變現出生死輪迴的幻象並且沉溺在其中的人大生憐憫,畢竟在如幻的漫長輪迴苦海里,這些人都曾經做過自己的父母。自己是鳥雀的時候,它們也努力找食物來餵養;自己做餓鬼的時候,餓鬼媽媽儘管自己數十年都沒吃沒喝,飢渴無比(因為罪業未清之前是不會飢渴而死的,如同地獄眾生一夜之間萬死萬生),卻還是為自己的孩子去努力找食物,她們四肢如枯枝,腹部大如盆地,行走艱難,但是依然努力尋找。譬如一次哲達日阿闍黎至餓鬼界時,遇見一有五百孩子、相貌醜陋的餓鬼母,她對阿闍黎說:“我丈夫去印度金剛座覓食,至今已十二年,仍不見歸。你若去金剛座,請轉告他,若再不回來,孩子便要餓死。”哲達日問:“你丈夫有何特徵?餓鬼皆一般模樣,我認得否?”她說:“不會認錯,他具足九種醜相,有一大嘴巴、塌鼻子與小眼睛。”哲達日到金剛座後,有沙彌倒供水與食子時,眾多餓鬼聚集爭搶,其中便有餓鬼母之丈夫。哲達日轉告其妻口信。餓鬼說:“我流浪至此,雖已十二年,然僅一次,一位清淨比丘丟鼻涕時,眾多餓鬼集聚爭奪,才得點滴,此外再無所得,爭搶時,我被其他餓鬼打得遍體鱗傷。”故隨意拋棄之鼻涕等不淨物,亦極難得到。所以不由得生起了大慈悲憐憫心,唯一希望能救度他們出離輪迴成佛,得到究竟圓滿的快樂,但是自己沒出,怎麼能幫助他們出輪迴呢?所以為了這一點,楓夢發誓:自己一定努力修行,把一切生命都度化成佛!

修行的三個要點就是出離心、菩提心和空性見。而最重要的就是四法印,下面根據慈誠羅珠堪布的講記來介紹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

一、宣講四法印的必要

今天的講題,是三法印或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實際上,四法印中的最後一個法印,是修持前三個法印的結果,真正的修法,已經包含在前面的三法印當中。前三個法印是因,第四個法印是果,修好前面的三法印,就能到達第四個法印的境界。

任何一種修法都是一樣,在修法之前,必須首先了解該修法的見解,在對見解心知肚明以後,才能正式開始修持該法。如果沒有正知正見的引導,修法就會成為盲目的修法;當然,倘若僅僅具備正知正見,卻缺乏進一步的修持,修法也就起不到作用。所以,正知正見與修法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只有二者的有機結合,才能夠斷除煩惱,獲得解脫。因此,在講解三法印的修法之前,我們也必須知道三法印的見解。

那麼,三法印的概念究竟從何而來呢?據佛經記載:在釋迦牟尼佛即將示現圓寂的時候,有弟子曾詢問釋迦牟尼佛:佛陀圓寂以後,如果有外道或者其他人前來講法,並宣稱其所講內容就是佛法,我們應當怎樣去區分其真假正偽呢?佛陀回答說:在我圓寂之後,無論任何一種法門,或者任何一個人所說的內容,如果能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亦即三個法印,就是正法;如果不但不具備三個法印,而且與三個法印背道而馳,就不是真正的佛法。由此可見,三法印是辨別正法與非法,佛教與偽佛教的界限。要認定什麼是佛法,就需要以這三個法印來印證或者辨認。

什麼叫做法印呢?所謂“法”,是佛法的“法”;所謂“印”,是手印、印章的“印”,亦即不變的意思。也就是說,三法印是佛教永不改變的正知正見,所以稱之為“法印”。當然,這只是從顯宗的角度而言的;另外一個意思是,所謂“印”,就好比國王的印章,一旦蓋在國王釋出的檔案或聖旨上面,便具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可以證明這就是國王的吩咐、命令,任何人都不可違抗、更改。同樣,如果具備三法印,就是佛法;一旦違背了三法印,就不是佛法。

究竟有哪四個法印呢?

第一個,是諸行無常;第二個,是有漏皆苦;第三個,是諸法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