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客相待,又說明不是經常見面的親近者!”
“可以夠上這個條件的,似乎只有男死者的前妻了!但是以前對她調查過了,證實她沒有作案時間。”李智林說道。
“怎樣確定她沒有作案時間的呢?”我問。
“發案當天,男死者前妻一直在自己母親家打麻將。這個過程,在場的牌友能夠證明!”
“我從來不相信別人在娛樂時對時間的判斷!人們常說,快樂得忘記了時間。——當對一些感興趣的事過分專注時,時間是過得不知不覺的!在這個時間裡,即使有人長時間地離開,也不會引起注意。”
“你是說男死者的前妻可能離開過?”
“完全有這個可能!”
我們把調查情況詳細向潘雲進行了報告,當他聽到兇手可能是男死者的前妻時,頗為意外。
“能肯定嗎?”他問。
我笑了笑,沒有回答。這是他第二次這樣問我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後解釋道:“我不得不謹慎一點,稍有差錯很難收場的!”
第13章 那個女人的真相
潘雲採取了很謹慎的態度把男死者的前妻傳喚到了公安局,沒有戴手銬,沒有大聲呵斥,只是說有些情況需要找她協助調查。但那個女人腳剛踏進公安局,就開始嚎啕大哭起來。
我和李智林去審訊室時,她已經一五一十把事情交待清楚了。
董建國坐在桌子前面,邊問邊做著記錄。我和李智林坐在旁邊,協助他訊問一些案情上的細節問題。
那個女子此時正坐在那裡,拿著紙巾不時擦著鼻子,兩行眼淚無聲地從臉頰上流下來。
原來,離婚之後,前夫一直沒有付給女兒扶養費。為了討要女兒的撫養費,女兇手去找過他很多次。
“一開始就是我的錯,我太相信那個混蛋了!”女兇手用手背不停地擦拭著臉上的淚水,“從還沒有結婚那時候,我就不應該相信他,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當面說愛我,可一轉身就找別的女人,沒有一天不在謊言中渡過!協議離婚時,他說自己願意承擔女兒以後的所有扶養費,但條件是把房子給他。為了女兒,我輕信了他。但離婚之後,他一分錢也沒有給過我們。”
“每次去,他像模像樣地倒茶給我喝,還問最近過得怎麼樣!”女兇手有些激動,“可每當我講到女兒扶養費的時候,他就支開話題,說最近過得如何如何糟,生活上如何如何艱難!還假惺惺地讓我耐心等,說如果有了錢,就一定會給我!就這樣,我等了幾個月,沒等到他的錢!”
“有一次上街的時候,我恰巧碰到他和那個女人,兩個人親親熱熱,那個混蛋給狐狸精買了很多東西,大方得很!我當時腦袋‘轟’一下就氣炸了,從來沒有對我這樣好過,女兒扶養費一分不給,倒捨得在那女人身上花錢!於是我就一直在想該怎樣要回原本屬於我的東西。想來想去,只有讓他死,女兒才能名正言順地繼承他的財產,而且這件事要儘快,否則等他和別人有了孩子,計劃就泡湯了。我知道那個混蛋的腎不好,經常在家裡熬藥。——對待那個狐狸精,倒是蠻盡心的!於是就想到在他的中藥裡放毒草。”
“案發那天,我事先打了個電話,約定那個混蛋在店鋪裡談點事。然後邀了幾個人在母親家打麻將,製造出一直在那裡的假象。中間有一段時間,我藉口上廁所,讓別人代我打幾圈,自己帶了斷腸草去了那個混蛋那裡。在店鋪裡,我跟他談了最後一次。他還是以前的那些話:現在沒錢,以後有了會給我!我當時就跟自己說,沒時間了,決不能再相信他那漫無邊際的託詞!於是趁他上廁所的機會,我把斷腸草放在了他正在煎熬的中藥裡。放完毒草後,我回到了母親家裡,繼續打麻將。”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