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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安老爺目瞪口呆,頭一次見人這麼自貶的。

「可今天搭救小女也挺順利的,我看羅縣令很忌憚大人的樣子。」

「那是因為他收監安二孃的行為不合法,」滿寶道:「大晉律,官員犯法,除參與者外,須得有了判決之後才能根據判決來收監其家人和抄家。」

她道:「鄭辜現在犯沒犯法都還不一定呢,他們沒有證據,而安二孃才嫁給他半年,更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她有參與醫署藥材的採購,所以她不在收監之列。」

唐學兄和白善說過,羅縣令直接將鄭辜下獄的行為也有程式性錯誤,正確的做法是上摺子和御史臺告洛州醫署,御史臺會責令太醫署和他們共同查證。

御史臺、太醫署、地方縣衙,要是案件嚴重,大理寺也有權和責任加入調查之中,而作為洛州醫署的負責人,鄭辜要做的是配合調查,等有了證據之後才直接收監。

當然,沒有證據,在三方的共同見證下收監也可以,因為還有一個理由,懷疑鄭辜阻礙調查,對方收監更利於案子的調查。

可是現在洛陽的公文都沒送到京城呢,地方縣衙直接越過御史臺、大理寺和太醫署收監鄭辜,這個錯誤說大不大,但說小也絕對不小。

不過她是不會和羅縣令計較這個的,因為她不配!

她是來給恭王治病的,順道看一下自己沒犯事兒的徒弟媳婦還行,參與到徒弟的案件裡就不行了。

所以等吧,等明天盧太醫和御史臺大理寺的人到了,夠羅縣令一壺喝的了。

反正就一句話,「我現在沒辦法,安老爺是本地人,門路比我們這些外來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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