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候,眼睛都花了,這錢也太好賺了,自己也成為有錢人了,那接下來自己就可以贖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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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哥有錢了
三百六十兩也就是三六十萬文,和清雅的贖身之資還差了一大截,當初清雅的贖身錢王老鴇開出來的是價格是一萬貫,換成黃金也就是一千兩,現在一半還不到。
自己的錢雖然賺的容易,但是還是差了一大截,要以前自己說要替清雅贖身還有點玩笑的成分,可現在已經是鐵了心的了,畢竟那也是自己的女人了。
送走朱二哥之後,這邊林楓就直接的去找了老鴇說要先給汗青贖身,幫助汗青脫離奴籍,汗青這樣的人還真的不貴,比當初的趙承嗣差不多一百貫合計成白銀也就是一百兩而已,這還是老鴇不想要放人的緣故,要不然早就放人了,要知道人是最不值錢的了。
尤其是在青樓,除非是青樓的花魁,其他的人都很廉價,一百兩還是看的趙承嗣有錢,最多十幾兩或者二十幾兩就搞定了。
還不見得有人買,老鴇正是看中了這一點,而趙承嗣也沒說什麼,直接付錢將取回了汗青的賣身契,當初汗青被人賣的時候,才兩貫錢,上面寫的是汗青的父母立的字據。
連一個名字都沒有,就寫上了父,然後按了手印,當初王鴇母怎麼這麼輕易的就將他給買了下來,那個時候汗青才三歲。
&ldo;四哥兒,這汗青的賣身契已經給你了,以後他就不是我們麗春院的人了,是生是死和我們沒有關係了,李捕頭作證,汗青已經恢復自由身了,不再屬於勾欄院奴籍了,屬於普通人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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