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自願
楊軒的聲音有些冷意。
然而揭元山仍然沒有覺得自己有說錯什麼。
“那是村民們自願賣給揭家的啊,他們遇到天災週轉不開,揭家好心救濟。即使田被揭家買走,可是揭家付了錢,也願意收留他們做佃戶,這有什麼不妥?”
根據揭縣令提供給楊軒的資料,黎縣大約八十萬畝地左右的耕地,十萬戶在籍人口,每戶耕地約在八畝地。
然而楊軒早就估算過,黎縣村頭隨便走一走,就能發現大多數百姓一家幾口人都守著那不到兩到四畝的地過日子。
也就是說其實大量土地是透過兼併落到的少數人手裡。
人均八畝實際上還是少算了,因為這十萬戶在籍的人口,其實起碼有兩萬戶逃去山上。
他們為什麼要跑山上?
因為他們手裡實際上沒有地了。
他們為什麼手裡沒有地了?
因為都集中在少數人手裡了。
“你覺得不得不賣地的人他們都只是因為疾病,賭博,懶惰,運氣不好的天災,走投無路,對嗎?”
“你覺得你們揭家還是救人水火,伸出援手的大善人,對嗎?”
“你覺得出錢出力必須得到回饋天經地義,但這賣糧的價,這賣地的價,這租地的價,這借貸的利息,也都該是老爺們想怎麼定,就怎麼定——對嗎?!”
揭元山聽了楊軒三連詰問,不敢說話。
這位少爺好像是真的不太瞭解自己家是如何一躍成為雷州五大姓氏的。
竟是真以為那些流離失所,背井離鄉的人,最多不過是這般那般的理由倒黴,沒有宗族庇護,或是天生愚鈍做了錯誤的判斷,才淪落如此的。
大周王朝的土地產量本身就不高,常年應對外敵,稅賦不輕,但凡遇到一點天災人禍,底層農戶就交不上稅,赴不了徭役。
他們抗風險能力弱。
遇到困難,底層農戶要麼是直接賣田——可賣田也只能賣給周圍的人,只有默默承受地主的壓價,地主們輕易就能恃強凌弱,巧取豪奪。
若不直接賣田,也是要向地主家借高利貸的,利息高於他們一年能掙的收入,續而破產再失去田地。
中間甚至配合以地痞流氓、貪官汙吏的助力,壟斷地方田產,輕而易舉。
揭家在黎縣的崛起,楊軒調查過了,完全就是這個路數。
楊軒還記得有首唐詩叫做《傷田家》:
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
實際上春蠶是四至六月才開始養蠶,最早熟稻穀也不可能是五月便成熟了。
這詩的意思是蠶還未吐絲,與稻穀還未豐收,農家便已經把將要收入的新絲與穀子抵押出去了,丁吃卯糧,拆東牆補西牆,所以說這就叫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
此時用在雷州也極為相似。
雷州的地主們誰家的高利貸不是專檢各種青黃不接的時候放貸?
借貸者被逼無奈,只好將農作物半價處理還貸——如果這些還不夠,還得賣上幾分(注1)土地,以解燃眉之急。三五分賣一賣,兩三年便不見了一畝地。
倒是真公平,真自願呢……
楊軒沒什麼興致與揭少爺談下去了。
一州之主的利益並不在有多少富得流油的地主。
他們對於楊軒能收到多少稅或者徵到多少兵幫助甚微。
——許多土地實際控制權已經在地主手裡,可惜官方記錄裡,卻不在州府的冊子中。地主們隨便騷操作一下,隱田無數,稅收就能漏掉巨大一塊。
現實中往往是地主越多,反而民與州府越窮。
楊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