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道走到黑,哪些是敢怒不敢言,又有哪些是需要足夠的條件才能反水,他都琢磨透徹了。
他是揭家人,直接做縣令,受到家族限制,還算好的。
有幾個縣的縣令原本是流官,按道理積攢了功績便可以調走他州,卻因為朝廷與雷州撕破臉皮的放棄這裡的關係,再也走不了,被迫在雷州當了一輩子縣令,事事屈從本地世家,也可以說是憋屈一輩子。
當然如果放下心結安心拿著好處同流合汙或許不會覺得日子多難熬,但讀聖人書,經過正規科考出身計程車子,骨子裡一點東西在支撐,總還是個別有不同想法的。
十幾年來,揭縣令清楚誰人是人在曹營心在漢,只是苦於無支援,蟄伏於五姓家族的地方勢力。
楊軒如果能徹底收拾住了本地大地主,揭縣令表示八個縣裡面至少有六個縣的縣令是可以爭取到支援領主政令的。
楊軒曾經很有興致地問過揭縣令‘收拾了所有大地主,你的家族你會怎麼辦’,揭縣令給了他一個有趣的回答:
“領主勝利了,只要我站的能比其他五姓家族高,族人就不會對我的決定有異議;只要跟著領主繼續前行,能夠從一縣的小家族轉變成大周的名門望族,我的家族實質並不虧。”
要不怎麼只能他一個人率先投誠了呢,人家這說話水準就是不一樣。舉人就這麼有開闊眼界,要是進士不得是國之棟樑了?
楊軒現在求賢若渴,真正體會到了沒人難辦事的說法,怪不得以前下鄉扶貧,最重要的兩件事,一件是務農,一件就是教育。
拖延至今才著急人手卻也是沒辦法,他也就是來雷州第三年才積攢到足夠的口碑、威信與錢財去推動改革,楊氏雖說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那也是瘦死了,不喘口氣,怎麼能幹活呢?
楊軒這手調令執行的並不難,各方縣令揣著明白裝糊塗,誰也不說調令裡的這些人,有幾個是自己授意投效領主的,有幾個是大地主授意送去雷州主城當臥底的,大家混雜一起都去雷州主城,領主能不能受用,那是看他的本事了。
主打就是一個對誰都順從,看你們領主與大地主鬥法,我們最後再來站隊。
不然呢?
強龍和地頭蛇打架,到時候隨便一個附加傷害就能讓他們頭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