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得非常認真,還用筆記本記錄,說明局長對我們這次家長會極為重視,對此,我深表感謝和敬意。我一定要教好學生,決不辜負領導的對我的支援。";天哪,我拿筆記本記錄,是對她的支援。這是我萬萬沒有想到的。看來,領導即使失態,那也是善莫大焉。
我寫論文、調查報告、經驗材料等,總是把局長的名字放在前面,把自己的名字放在後面,以示對局長的敬重。想想看,你寫出很好的作品,還不是局長抓學習的成果,因此,把局長放在前面理所當然。可是,如果文章是局長寫的,我是萬萬不敢在後面寫上自己的名字的。想竊取局長的勞動成果,那可是一件十分可恥的事情,打死我也不能幹,這是原則。一次,我寫了一篇論文,前面寫上局長的名字,後面是我的名字,寄給了一家雜誌社。可是,不知哪個環節出了毛病,論文發表以後,我發現我的名字放在了前面,而局長的名字放到了後面,我的汗立馬冒了出來。我想,這讓局長看到,非對我有想法不可,我的名字竄到了人家的名字前面,這不是要謀權篡位嗎。為此,我有一個多月心驚肉跳。有時一看局長臉色不好,我就懷疑是局長看到了那篇論文。時間一長,我患了失眠症,晚上很久很久不能入睡。有一天,那家雜誌社的編輯打來電話,說是那篇文章署名的順序是局長定的。因為局長認為,在人們心中,名字署在後面那個人才是真正的作者,所以,局長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署在後面。當時他打電話找我,沒有找到我,就把這事給忘了。我一聽,氣不打一處來,說:“天哪,這麼大事情怎麼說忘就忘了呢,你不存心讓我沒好過日子過。”當然,懸著的一顆心一下子總算落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