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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事情告訴家人,家裡一直也以為我只是和朋友們搞了點小投資,賺點零花錢花而已。】

二來又可以圓了一個我在前世的夢,因為在前世,我在大是時候對當時21世紀初的亞洲娛樂圈很是嚮往,尤其是東亞中,日,韓,三國的娛樂氛圍情有獨鍾,就是一直要成為一個音樂娛樂名人,當時的條件不允許就放棄了【為了女友放棄了自己的夢。】,現在有了這個機,而且有可以陪伴在家人身邊,何樂而不為呢!

………【第十七章 簽約Se7sen】………

22年11月25日,在Se7sen娛樂公司的工作人的引領下,我帶著我的專職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驅車來到了Se7sen娛樂公司的辦公大樓,受到了se7sen娛樂公司事張真煥先生和首席經紀人李大中先生的熱烈歡迎,各自心情愉快的開始了我們的關於簽約問題之事宜的商談。

根據昨天我和我的專職經濟管家斯密斯先生和我的專職法律顧問金柔美女士的詳細討論,在確定不損害我自身利益及不影響Se7sen公司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我向se7sen娛樂公司事張真煥先生出了我簽約的三個條件:

第一,我如果加入se7sen娛樂公司的話,我最多隻能和se7sen公司簽訂三年的合同,但是保證se7sen娛樂公司擁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第二,我是個工作比較懶散的人,希望一年的總工作量不超過六個月,剩餘時間為我休息時間,自由安排。

第三,如果日後雙方因一些不可預料之因素而發生分歧,以致解約,我只需繳納簽約費用的三倍款項,se7sen娛樂公司既可無條件同意解除合同。

se7sen公司事張真煥先生在聽完我出的三個條件之後,經過和法律顧問樸德源先生以及他們的首席經紀人李大中先生的短暫討論,基本接受了我的條件,不過關於第三條需要略微修改一下,那就是把不可預料之因素改為在確認se7sen公司損害了我即張紫寒先生的個人利益或名譽的前下,第三條生效。

我回身詢問了一下金柔美,金柔美對我低聲說道,她認為se7sen公司修改的第三條款也是可以接受的,於是我認可了這個修改的方案。

在確定了合約的主體架構之後,後續的關於合同的討論就進展的非常的順利了,金柔美和樸德源共同的擬定了一份藝人合約,內容如下。

1張紫寒先生將以2億韓元的身價加盟se7sen娛樂公司,成為其旗下藝人。其專屬經紀為李大中先生。【本來應該是四億,但是我出了一年中要休息半年的條件,讓se7sen娛樂公司也為此感到為難,所以痛快的答應了減少一半的簽約費用。】

2張紫寒先生成為se7sen娛樂公司藝人後,se7sen公司將在一年內為我推出第一張唱片,並以等同於公司內首席藝人的待遇對我進行全方位的宣傳。

因配合公司宣傳需要,張紫寒先生每年有三次需要無條件的參加公司為其組織的綜藝節目,來擴大影響力。

4張紫寒先生的個人肖像權貴se7sen娛樂公司所有,張紫寒先生不得獨自接拍未經公司允許的任何廣告。

5se7sen公司不阻止張紫寒先生在休息期間參加的任何以電視為載體的綜藝節目,或是藝人之間的聚。

6張紫寒先生一年的總工作量不應超過六個月,剩餘時間為我休息時間,自由安排。

7張紫寒和se7sen公司簽訂為期三年的藝人合同,但是保證se7sen娛樂公司擁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8如果日後雙方因一些不可預料之因素。而發生分歧,以致解約,我只需繳納簽約費用的三倍款項,既可無條件同意解除合同。既在確認se7sen公司損害了我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