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不是故弄玄虛,報刊社的實情就是這樣。
“但是,李楠妹子。啥事沒有那麼絕對的。事在人為嘛!你如果想從事記者編輯工作,這事兒我答應你。”
至於編制問題麼,我不能給你打包票。但是我會盡我所能為你爭取的,“誰讓我和你哥是校友呢。呵呵…”
張峰說話很藝術。
他的話一拉一扯一翻一轉的,把個李楠姑娘弄的心潮澎湃,熱血沸騰。可細思他的話又合乎情理,滴水不漏。
吃過飯,張峰要告辭了。李楠媽弄了一個瓦楞紙箱,她告訴張峰裡面裝著小米、核桃、兩瓶自家醃的辣椒醬,和一袋子老鹹菜。
“都是俺娃李斌愛吃的,每次回來,都要帶好些些回去…俺娃說了,嘴裡嚼著老鹹菜,就能想起俺們。”
張峰發動了車子,李楠慌張的跑了出來,她喘著氣說:“張哥,麻煩你帶封信給我哥,要親手交給他。”
好!我一定帶到。
回來路上張峰心想,李楠帶給她哥的信上,都說了點啥?要不悄悄開啟看看?就像《潛伏》裡的餘則成。
其實不用看,也知道李楠說的是什麼。無非是求他哥美言幾句,想辦法把她調進報刊社,做一名記者。
張峰心忖,這一趟絕對沒白來,收穫滿滿的!
有了李楠這個籌碼,不愁李斌他不就範。可以先將李楠借調到報刊社,然後就看李斌的表現,他是個孝子。
這種人,往往是孝順父母愛家人,小妹的終身大事,他一定會上心的。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的小妹,張玲要找一個心儀工作,自己哪怕豁出命去,也會義不容辭。
哪怕犯錯誤呢!
心裡颯爽了,張峰得意的哼起了電影《追捕》裡的主題曲,“啦呀啦,啦呀啦,啦呀啦啦呀啦,啦呀啦…”
回到了海明,張峰第一時間就給馬明遠作了彙報。他添油加醋,繪聲繪色的給領導再現了事情的全過程。
“主任,我可是將在外軍令有所不授,沒請示您就先斬後奏了。李斌事成後,咱得把人家妹子調進報刊社。”
馬明遠爽朗大笑。
“哈哈哈哈哈,你這事辦的太漂亮了。張峰啊!這都是小事情。事成了,我給你記上一大功!”
張峰心忖,也是!保住了金牌就保住了領導的烏紗帽。在這些面前,一個報刊社的事業編算個啥嘛?
……
屋漏又遇連陰雨,昨天我把手機丟了。我用手機寫小說,丟了它如同丟了命。
趕緊買個新的回來,還好!七鼓八搗的小說《報刊社》原稿都還在。
心情平復下來,我倏地發現,寫小說對於我何等的重要啊!它已經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而且我發現,一天不動筆,感覺缺失了什麼。
小說中的人物,彷彿走進了我的內心,每天不與他們打個照面,心裡怪失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