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君,不可思議。
她依約到寫意亭等秦勿離,他一句‘帶你去吃好吃的’,人中龍鳳的她和他,都成了宵小之徒。
秦勿離拉著阡陌神經兮兮的躲在樹幹後面,探頭探腦,“看見沒有,那兒有一塊紅薯地,我們去偷一些回來烤吃。”
“想吃紅薯去買不就得了?”為什麼一定要去偷呢?
“買的哪有偷的好?”秦勿離低頭,嘿嘿一笑。
“哦。”自己偷的東西很好嗎?她偷了那麼多東西,也沒有感覺出來。
“你去偷,我在這兒望風。”秦勿離奸笑,指指紅薯地。
“啊?為什麼是我?”
“自己偷得才好吃,你沒有偷過吧,去試試。我生火順便望風,你去偷紅薯。”
“好。”阡陌從秦勿離身後走出去,答應得很乾脆。她以偷盜為業,偷東西對她來說習以為常。
無爭山莊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同世人,每個孩子,都懂得農桑,種過瓜果蔬菜,大豆小麥等。並不是要他們去種田,而是要他們懂得生活的艱辛。她種過很多東西,包括紅薯,自然也知道挖紅薯的方法。
她捧著一捧紅薯回去的時候,秦勿離果真生起火。
秦勿離看一眼她捧在手中的紅薯,從頭到腳打量她一眼,又心疼又好笑,“你怎麼搞成這樣?”她一身白衣,沾滿紅色泥土。白皙的臉蛋上,有一道紅印子,裙襬掃到泥土,髒得更厲害。頭髮微亂,整個人狼狽不堪。
“挖紅薯都是這樣。”阡陌理直氣壯,以前她下地的時候,也經常搞得很狼狽。
秦勿離用袖子替她擦拭著臉上的泥土,“想不到你居然會挖紅薯。”
阡陌任他替自己擦拭,卻忍不住抱怨,“哎呀,你碰到我的眼睛了,疼。”
“好好,我輕點。”
她臉上泥土被擦乾淨,秦勿離的袖子卻沾了一層泥土。
“好了,我烤紅薯給你吃。”
“我自己會烤。”阡陌捧著一堆紅薯,像捧著珍寶似的。
“你烤過嗎?”秦勿離有些好笑。
“當然了。”她是江湖人,風裡來,雨裡去,江湖中人必須會的,她都會。
“你烤給我看。”
“烤就烤。”
她走到火堆旁,小心翼翼的跑扒開一堆已經灰燼,把紅薯埋進去,再用枯枝將燃得正旺的火堆挑到紅薯上面。
阡陌站起來,坐到秦勿離身邊,從身上掏出一快絲帕將手擦乾淨,“看見沒有,等火燒盡,就可以吃了。”
“還可以這樣燒嗎?”看起來不錯。
“當然了。”阡陌將手帕隨手一丟。
秦勿離撿起手絹,在眼前晃悠,“江南錦繡坊的絲帕,最好的絲。最好的繡功,一條至少值五十兩。”
阡陌瞟了一眼,淡淡道,“三十兩,因為我一次買五百條。”她動手之後,習慣用絲帕擦血跡。
“三十兩,就這樣丟了?”秦勿離把手帕遞到她面前。
“我不用第二次。”她的手絹只有一次。絲帕最大作用,是擦拭血跡。沾了血跡的手絹已經不能再用,所以她養成每條手絹只用一次的習慣。
“你很奢侈。”秦勿離乾脆將手絹收進懷中,“你不要我撿走了,洗乾淨繼續用。”
“我說過,我的手帕只用一次,這塊手絹在我身上不超過三天,你撿去也沒有用。”她豈會不知道秦勿離的心思。他要這手絹的原因,因為這是她的手帕。
“被你看穿了。”秦勿離很大方的坦白,卻沒有把手絹拿出來的打算。
“謝謝你。”阡陌突然抬頭,迷濛的眸光落在秦勿離身上。
“謝什麼?”
“偷紅薯是小孩子會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