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受不了地繃著渾身肌肉吐息,右臂一層,反手抓向自己肩後的椅背邊上,閉眼認命。「聽你的。」
她好得意,開始不得要領地在他身上駕馭,活像小孩騎木馬。
痛苦煎熬之際,世欽有些想笑。他那遙遠的北方的小小可人兒,抱著小布娃娃到處玩耍的大娃娃,成天迷迷糊糊玩起來卻一肚子精怪的頑皮鬼,依然死性不改。
他甘願順她的意,陪她玩。即使會玩掉他的老命,他也只能認栽。
世欽,你來。
六歲小奶娃也敢對他這長她近十歲的大哥哥,指名道姓地使喚?不知是他在家中早被兄弟姊妹們使喚慣了,還是對她有莫名的好奇,他竟乖乖聽她的,供她差遣。
你要回南方啦?
是,他的家鄉在南方,只是一時被人遺忘在北方。現在他的身體在她百般折騰之下,已經康復許多,也該是回家的時刻。
你就不要回去了,留在這裡跟我作伴。我養得起你。
那何不反過來,跟他回南方去,一起作伴?
你養不起我的。
他也好笑。小小姑娘,口氣真大。
因為你不是長子,也不特別受寵,分不到多少家產的。
他怔祝一個矮不隆咚的小女孩,怎會說出如此世故的話?但她明眸清澈晶亮,一點俗世的汙染也沒有,天真得像在說童話。
你在這方面跟我一樣,所以你可以向我多學學,開始自己攢私房錢。
好主意。他淡笑,有些敷衍的味道。
但是往後十年,他確實在往這條路上走,而且氣勢愈走愈旺。如今已不再是家裡排行中一個若有似無的存在,而是這一輩中如活水江河的經濟命脈。
他找到了在家族中的地位和分量,卻失去了自己生命中的方向與夢想。
人生是無數選擇題的累積,既然有所選擇,就勢必有所放棄。等他站在家族頂峰上向自己雙手垂望,除了滿身俗麗的榮耀,他一無所有,只剩一個破舊的小布娃娃。
送你,這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喔。
為什麼要把這麼重要的東西送給他?
有它代替我跟你作伴,你就不會孤車啦。
他並不孤單,他也從來不認為自己孤單,但他深愛這個幼稚又不值錢的小布娃娃。多年後,當他輾轉聽聞小布娃娃的主人,正處心積慮地想把自己嫁入另一個豪門,他不惜主動挺身,代替父母上京,藉祝壽之名順道把她領回南方,做他的新娘。
結果她什麼也不記得。不記得他,不記得她曾寶貝得要命的小布娃娃——現任寶貝已由大妞妞奪魁擔綱。
唯一令他稍感安慰的,是她常常因為痴痴望著他發怔,而害大妞妞跌滾到地上。
堂堂董家二公子,竟淪落到與狗爭寵……
「喂!你怎麼這麼懶,動都不動,就我一個人在忙!」喜棠累到一肚子火。
「是你叫我不要動。」他深嘆,明白她根本不曉得這對男人是多殘忍的酷刑。
「可是……」小臉沮喪地皺成一團。「不好玩……」
「你要真那麼會玩,你才真的完了。」
她在他緩慢施壓的挺進之上輕喘。「為、為什麼?」
「因為我會拿槍追著你逼問,你是和哪個死男人玩過。」
「然後呢?」
「宰了他。」
「那你呢?」
「我怎麼樣?」
「和你玩過的女人又是誰?」
他略略一頓,原本仰靠在椅背上凝神閉眸的雙眼,開了一條縫睥睨。但見她髮髻鬆散,衣衫凌亂,雙手直直撐在他腹肌上,使得雙臂間的雙ru分外擁擠。她傾著的不解嬌顏,純稚而無邪,與她此刻豪邁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