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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謊言接著謊言

“好,按照包大人的意思,眼前的秦香蓮是我的妻子,這兩人是我的孩子,對不對?”

陳世美早就看到的胡管家,人群靠前的地方,他旁邊站著幾個護衛,護衛中圍住一個人,二十多歲,臉色有一些蒼白,那是長期營養不良導致的,他穿著白色的長衫,眼神中都是畏懼。

“陳二狗,你本是流氓,若是沒有駙馬給你吃的,怕是早死了,如今到了報恩的時候,記住我說的話了嗎?”胡官家小聲的交代男子。

“記住了,我是西京北路滄州廣平縣陳家村的,我叫陳二狗,今年二十又一,家中排行老二,天聖二年,家人都餓死了,被迫來到開封,我其實是秦香蓮的情夫,那兩個孩子都是我的。”

陳二狗點頭。

男子的身份當然是假造的,但胡管家偽造得很好,除非親自派人去陳家村檢視,才能查出來,可陳家村裡開封600多里,是來回就得花費一個月。

“我會死嗎?”

陳二狗眼神中透露出恐懼,

“不會,駙馬說了會保護你的,但你要咬死我所說的,不能改變,不然就是欺君之罪,要殺頭的。”

胡管家寬慰起他來,但話裡話外也攜帶著威逼利誘。

“好。”比起與狗爭搶食物,飢一頓,飽一頓,人不人,鬼不鬼,隨時可能餓死,他這一個月的生活算是天堂了,什麼都不用幹,就有飯吃,有時候還能吃肉,那是什麼樣的日子,神仙也不過如此。

為了這樣的日子,他陳二狗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沒有經歷過飢餓的人是不會懂的。

那種整天腹內空空,飢腸轆轆,餓得抓耳撓腮的感覺,那種吃草根,啃樹皮,吃觀音土,久久不能如廁的痛苦,那種看著自己的手都想把它吃下去的無奈。

為了吃飯,為了活命,他們不僅可以賣兒賣女,有的丈夫為了換回一點兒可憐的糧食甚至不惜賣掉自己的老婆。

還有一些女人實在不堪忍受整日捱餓之苦,為了尋求一點小小的改變就偷偷離家出走,不惜拋下兒女,放下自尊,捨棄臉面,遠走他鄉去作別人的臨時老婆。

為了吃飯他們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臉面和道德在吃飯與活命面前早已變得一文不值。

你不能說他們什麼,因為活著是人基本的權利,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獸性,失去一切。

另一邊,

“對!”面對陳世美的質問,包拯毫不猶豫的回答,

“這一次你不用企圖矇混過關了,這水,本府親自查驗的,你再也不能弄虛作假了,怎麼,你敢嗎?再來一次滴血認親。”

包拯很自信,上次陳世美買通衙役,說明他不敢,秦香蓮的孩子必然是他的親骨肉,這次他親自監督的,旁邊已經擺放好了一碗水,小刀。

“準備得很充分呀,好包大人,這次若是證明他們不是我的孩子,前塵往事,一筆勾銷,若是,我自然認罪伏法,可好?”

陳世美等的就是這個,他說著看向了趙禎,此時的趙禎高坐太大堂上,

“好,朕做主了,若滴血認親,那不是你孩子,此事到此為止,朕記得你給朕的信,天日昭昭,此心光明,亦復何言?朕希望如此。”

趙禎看著陳世美,感覺他一點都不慫,他甚至都開始覺得冤枉人了。

“官家。”包拯不想說得這麼死,因為他總感覺這一件事情有什麼不對勁,但又說不上來。

“就這麼辦了,包卿家。”趙禎擺了擺手。

“好,但請官家允許下官派人仔細檢查駙馬,以免他藏了鹽或者醋,再一次糊弄我們。”

包拯為了穩妥起見,怕陳世美在衣袖或者某個地方藏了醋和鹽,亦或是其他什麼東西,改變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