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華就還是8000萬。”
陳景初滔滔不絕的闡述著他的觀點,意思很簡單,他就是把企業當做一個平臺,然後把每一個人、每一個業務都按照一定權益比例折算進去。
有道理嗎?有。
雷昊也知道這種些東西,他要求的也是控股,然後接納其他能做出相應貢獻的持股董事,當對方不能做出和持股份額相對應貢獻的時候,就踢對方出局!
只要有了控股的地位,很多事情都可以辦到,但雷昊不覺得陳景初、馬丁和喬治這三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