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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
好像是這個道理。這個價錢其實還是蠻合理的。
錢曼妮略一思考,就笑了,拍了拍孔方的手臂,欣慰道,“這孩子,真實誠!好了,成交!我們月結!我會在日曆上好好記賬的!”
孔方這才舒了口氣。他就知道,只有透過這種方法才能達成目的。這才是獨特的錢曼妮啊!
“那快坐吧!別愣著了!”
錢曼妮卻擺擺手,“不行了,都八點十分了,我再不出門就要遲到了。”
孔方卻像沒聽到似的拉著她的手臂坐到餐桌邊,把她的那份推到她面前,“你公司又不遠,就算八點半出門也不晚啊!快吃吧!”
錢曼妮急了,“你這孩子咋就非得做今天早上的生意呢?我跟你說,你初來乍到根本不知道這裡的交通!可堵了!特別是週一的早上……”
孔方喝了口牛奶,施施然笑道,“放心吧。我去公司要路過你公司的,我打車上班,順便載你一程,保證不會遲到!”
“打車?”錢曼妮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你才掙幾個錢啊,居然想著打車上班?你不覺得太奢侈了嗎?”
孔方微怔,旋即又笑道,“我習慣了。……嗯,其實,是我不能乘公交車,暈車。別說了,快吃吧。”
錢曼妮只要閉嘴。她知道孔方估計是紈絝子弟的生活過慣了,所以不能體味人生疾苦。也罷,反正花的也是他自己的錢,她不需要瞎操心……更重要的是,今天的早餐吃起來實在太美味了,讓她只好先用食物填滿自己的嘴巴。
一想到從今往後就要告別那個包子店老闆一段時間,忽而有些悵然。果然就算是再不太美好的經歷,只要習慣了,都是一個難以戒掉的癮,會難受,會不習慣,會心裡有點空。
孔方收拾著碗碟,還不忘提醒,“你臉色有點不太好,去補下妝吧。這樣子會讓人家以為你生病了。”
錢曼妮拿出小鏡子照了照,發現是蠻可怕的。她的妝一向很淡,只是塗點粉底。吃好早飯後,會再補一點唇彩。如此而已。
可如今淡淡的粉底已經無法遮蓋金紙一般的臉色了,而唇色因為剛剛的嘔吐也變得有點蒼白。雖然吃好了早餐還不算太可怕,但依然有點病容。
趁著他洗碗的機會,她抓緊時間轉回臥室補了點散粉,看看依然效果不大好,躊躇了瞬間,才拿出了很少用的腮紅掃了掃。再塗上唇彩,嗯,感覺是好多了。精神多了。
“走吧。”已經洗好碗筷的孔方回到房間拿出了自己的公文包,對站在門口等他的錢曼妮隨口說。
錢曼妮開啟門,兩人出去,走到樓下,孔方笑道,“這時間還真是剛好呢。以後我們就是這個時間出門就好。”
“嗯。”錢曼妮輕聲應道,從未有過的溫順。
孔方這才把視線落在了她的臉上。
嗯,別說,經過她這麼一補妝,消瘦的巴掌臉也有了點氣色,特別是塗了唇彩的那自然勾起猶如微笑的薄唇在陽光的照射下,還真有幾分動人的味道。
孔方這時候才發現,其實,她長的跟大美女錢凱西真的有超過七八分的相似——前提是,如果她能養胖點兒,養白點兒。透過那醜的沒邊的眼鏡,他發現她的五官其實都滿好看的,甚至比錢凱西還要精緻些。她那黑框眼鏡實在太難看,和她的消瘦的臉比起來實在顯得有點太大了,在鼻樑上晃晃悠悠的,早該換個更合適的了。
其實也不能怪他眼拙。怪就怪她太憔悴了,也太不會打扮了。所以,和她相處的這兩天,他愣是沒看出來她和錢凱西簡直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果然是人靠衣裝馬靠鞍。眼前的錢曼妮就活像把錢凱西捉進監獄受盡折磨十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