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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薛湄:失策!

她並不是犯人,看著也未成年的樣子,那個男警官把她帶到警局裡就回去工作了,女警官給她倒了杯水,讓她坐在自己對面。

薛湄滿臉晦氣地坐在凳子上,開始懷疑人生,又糾結於對方這親切和藹地過分的舉動。

難道她的妖女名氣都傳到這麼遠的地方來了?

出色的外貌配上這愁眉苦臉的小模樣在女警察看來還挺招人喜歡,但她還是嚴肅了臉色,教育道:「你叫薛湄是吧?以後哪怕是爸爸媽媽的錢也不能隨便拿,知道嗎?你還小,不要盲目追求消費,這次就算了,把你監護人電話給我,和他們道個歉讓她們來接你回家。」

???

俗話說,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薛湄恐怕就是虧心事做多了,否則她就該知道自己本來沒有做什麼違法亂紀的事,這些官府的人來得太過蹊蹺。

可惜「大人」這個詞,古今異義,薛湄從銷售員口中聽到「大人」,卻根本不知道這指的不是官大人而是未成年小孩的父母。

薛湄聽完這番話,大感冤枉,她知道這個地方將「父母」稱作爸媽,卻萬萬沒料到自己被抓的原因居然是被誤會偷拿爹孃錢買東西?

她不可思議道:「爹,不是,爸媽的錢為什麼不能用?」

雖然她沒爹沒娘,可那些有爹孃的花爹孃錢,誰見官府逮著不放了?

女警官是為了照顧少女自尊心才不用「偷」這個字眼,然而見薛湄講不通道理,她皺起了眉,搖頭道:「你滿十六了嗎?滿了應該辦了身份證,把證件給我看一下。」

薛湄:完了,身份證又是什麼?

她想了想,顧名思義猜測可能是身份的證明,就和她們的路引一樣,可薛湄也不確定這個地方的路引是不是和她那個地方一樣。

不過從女警官透露出來的資訊,薛湄鬆了一口氣:「我沒滿十六,沒有那個,身份證。」

女警官有所猜測,也不意外,她們這裡的派出所附近有不少高中,對青春期的叛逆少年接觸的不少,知道這些孩子自尊心強,不能一味反對她們的觀點,需要好好和他們講理。

「我知道你們這些孩子有個性,想要用好手機,有一些興趣愛好,」她看了眼裴英身上的衣服:「這些都沒什麼,好好和家長溝通,認真學習變優秀了,家長也會放心滿足你們的愛好,不是嗎?」

「成年以後,等你有了經濟能力可以支撐得起自己的愛好了,只要不違法犯罪,社會和家庭都不會幹涉……」

其實女警官這麼說不是空穴來風,她姐姐銷售員之所以這麼敏感,不僅因為她模樣鬼鬼祟祟(?),還因為先前就有學生拿家長錢去買菠蘿手機,後來被家長找上門投訴,說她怎麼能讓未成年消費奢侈品。

何況薛湄用的還不是貨幣,而是貴金屬。

薛湄準確抓住了資訊要點:「成年是什麼時候?」

女警怪異地看了她一眼,以為她抬槓:「你別以為成年還要很久,十八歲一眨眼就到了,要好好珍惜學習的時間。」

薛湄詫異:「十八歲才可以嫁人?」

她當然不是想嫁人,妖女橫行江湖,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可也明白她們那裡的女子及笄便可嫁人了,而這個地方卻還要等三年?

「???」女警差點一口氣沒喘上來,緩了口氣:「不可以!法律規定女生二十歲才能結婚,男生二十二歲,你年紀輕輕——」

她搞不懂眼前這個相貌過分出色卻好像不懂常識的女孩子腦袋裡在想什麼,搖搖頭,決定不再和她說這些,畢竟她看起來完全聽不進去。

這倒黴孩子誰家的誰教育去吧。

「你父母的電話說一下,記不得老師的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