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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青梅竹馬的玩意,靠不住的!”

“好事還在後頭,十三歲,加樂就要娶蜜糖,可惜蜜糖少不更事,但媽媽已當加樂半個女婿。我們都叫加樂寧家姑爺,包家的人更不用說,當我妹妹如珠如寶,根本就視作未過門的兒媳婦!”

“我也聽蜜糖提過這麼一個表哥,不過後來他去了加拿大啦!”

“他去加拿大也是為了蜜糖……”志輝就把加樂如何捨不得蜜糖,每天電話一個、情信一封;蜜糖放暑假、寒假又去加拿大陪加樂的多年事情,全部告訴浩敏。

浩敏仿如晴天霹靂,手都停下來,振作精神說:“天各一方,感情亦會由濃轉淡;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蝴蝶’!”

“‘蝴蝶’是加樂同意的,但蜜糖答應過加樂不交男朋友!”

“小孩子說話,作不得準。”

“我一向和你想法一樣,以為她和加樂還未敲定,成長了應該還有一變。但是最近由她處理我和仙兒的事,我知道小妹妹終於長大了,而她和加樂的感情也成熟,不再是豆芽夢。我怕你不自覺愛上她,不想你傷心,才會勸住你!”

浩敏的心,已經傷了,結領帶的手都發抖,只是志輝沒看見:“包加樂想必是愛上蜜糖,但並不等於蜜糖也愛上他。”

“他們每次通電話,加樂都對蜜糖說:”I LOVE YOU !‘寫信來,也是I LOVEYOU結尾!“

“你怎會……知道?”

“蜜糖告訴我們的嘛!加樂已大學畢業,他一領了文憑就回來,到時,你可以參加他們的訂婚舞會……”

“志輝,”浩敏轉身,但沒有面對寧志輝:“我有事出去一下!”

“我們差不多要去和爹爹、媽媽會合,別忘了今晚我們請客!”

“我到時會出席,你不用等我……”

“喂!亞敏……奇怪了,他急什麼?亞敏!喂!喂!……”

浩敏如火牛一般,衝進寧家。

寧家只有蜜糖一個人。

“敏哥哥,你今晚不是有應酬嗎?”

“你跟我到樓上來!”浩敏拖著蜜糖的手,走上樓梯。

直到蜜糖臥室,蜜糖甩開他:“你扭痛我的手。”

R%(因本書印刷有誤,遺漏正文一段,請讀者見諒!)R%“你拿了文憑才回來吧!你如今回來,也改變不了什麼!”

“不會!你們不是貨物,沒有莊浩敏我也不會愛你,我對你沒有那份感情。莊浩敏不在,若他永遠不回來,我一世不結婚……你別傻,好了,我真要掛電話了……”

三天之後,包加樂回來,後面還加個惠芯表姐。

他大吵大鬧大清算,十幾年的事由頭說到尾,寧家成了他的苦水站。

他天天來,天天吵,有時加個大姨母,連大姨母也認為蜜糖沒良心。

於是又把寧太太牽引出來。

苦水站成為罵戰戰場。

惠芯表姐每天來,總之,有包加樂就有她,她不理誰是誰非,只負責安慰加樂。

包加樂一連不斷吵了足足半個月,蜜糖由解釋、道歉到不發一言。包加樂一個人唱獨腳戲也許沒意思了,有一天,大姨母宣佈從此兩家不相往還,便挽著兒子走了,惠芯也跟著離去。

從此,沒見過包家人的面。

時光飛逝,又到了仲夏。

蜜糖已不再是迷戀偶像的年紀。況且,這一兩年流行的是四大天王,看見那些小師妹,追追逐逐狂迷偶像,想起從前的自己,也感到好笑。

暑假後,蜜糖是大學二年級學生。

她理所當然的做了校花,追求她的“蝴蝶”,比中學時多了幾倍,但她連“大夥玩”的心情也沒有。每遇約會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