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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於是她提著個小行李,住進了位於公園大道的一家旅館。她選擇這地方的原因,也沒別的——就因為它貴,所以選它。不過,由於她沒事先訂房,因此花了點時間,才弄到個房間。

到紐約的第一天,她便直奔第五大道,狠狠地買了一堆東西,然後再叫輛計程車載她到義大利區,在這裡解決了她的晚餐。同時還外帶了一份消夜回飯店去。

就這麼的,她此等瘋狂行徑進行了約莫三天。當她看著房間裡幾乎成小山丘狀的各色購物袋,她知道該停止了,要不然這回就算再買兩、三個旅行箱後也不夠裝。而且,經過這幾天下來的沉澱,雖然還不能想出個好對策,不過在心境上是平靜了許多——同時,最重要的,這事總該有解決的時候。

既然已經有人率先當了只逃避問題的鴕鳥,這就表示她勢必得成為第一個站出來面對問題的人,要不然這事可能就在你跑我追的情形下,耗掉了許多光陰。

將時間浪費在在這種毫無意義的逃與追,實在是相當的令人不快。

有了這層認知,她立刻搭機回到舊金山,同時直接從機場搭計程車回家——其實她是可以要求司機來接她,不過她考慮到此時已經是晚間十點,若要求別人在這個時候到機場接她,不如花點錢直接搭計程車回去。

拖著成堆的行李,費力地穿過庭園,好不容易站在大廳外,經過一堆混亂的搜尋後找出大門的鑰匙;當推開門時,她怎麼也想不到,回到家後迎接她的居然會是這種場面!

“看來,我打擾了你們的好事。”

沒錯,就是那種十八歲不宜的鏡頭,而男主角不是別人,正是幾天前開口對她說愛她、而後又逃之夭夭的男人——維克。更可的是,女主角的人數還不止一個。

“你們繼續,”這事若在她初來乍到之際,也許會覺得十分有趣,但現在她可不——事實上,她現在氣得想將手上的東西狠狠砸向他!不過,她畢竟是忍住了。“就當作我沒看到。”話說完,她若無其事地拎著行李,快速地從兩人面前走了過去,對於維克急切的叫喚完全不予理會。

等她回到房間,同時將房門給上鎖之後,才將滿腔的怒報導一古腦兒全部發洩出來!

“那個渾球!”一她氣怒不已地說:“要和女人上床,也不必選在大廳裡啊!”至少他可以像上次一樣在書房裡……總而言之,別在公開、同時讓人一目瞭然的場所裡就是!

其實,她沒必要為這件事氣得連呼吸都差點停止。

仔細想想,她其實沒有立場,也沒有資格生氣。

維克雖然說出了“我愛你”這三個字,但又如何呢?在他最無防備的時刻說出來的也許是真話,但實情是否真如此?又或者,就算實情如此,她又能如何?

他愛她,可是他不願意表示,甚至還逼得她用非常手段,才能聽到他的真心話;要是他打算永遠這麼下去,那她執意要他坦白又有何意義?

以前她總以為,若一對男女成為情侶後,那麼他就必須理所當然地忠於她,向她獻出他的真心——至少別在兩人交往期間弄出個第三者——她做得到,但別人呢?她的經驗告訴她,感情這事從來沒個準兒。

就算道德觀念強烈的指責每個不忠的人,但是那初前的愛情果實,就像個甜美的禁果,引誘著每一個人去採擷。簡單地說,這種事誰也怪不得誰。

更何況,她和維克連情侶都還談不上,遇見今天這情形,她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不在其位,不謀其事,她只是他的“妹妹”,身為一個“妹妹”,是沒有資格去管他的異性交遊情形的。

算了、算了,看開點!雖然心中難過,但是難過並不能解決事情,倒不如想開一點,把心裡剛才了芽的情根給拔除吧。

事實上,維克在飛往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