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說道:“我們剛才已經回答過了,這次回答還是那樣,唱一首歌兩百紐幣,每個月我們合起來能賺到一萬五千塊到兩萬塊。”
“這麼少?”王博驚訝的問道,他們有四個人,這樣平均下來一個月能到手的錢只有四千塊到五千塊,對於他們的嗓音來說,這錢真不算多。
對於他這個問題,四人沒有回答,只有中年人攤開手做出一個‘我說的是實話你愛信不信’的姿勢。
王博不在意他們的態度,他笑了笑又說道:“那你們現在還剩下多少錢?你們知道的對吧,肯定有人會將你們起訴到法庭上,如果沒有人願意保釋你們,那你們就得準備一大筆賠償金了。”
紐西蘭侵權案中,上法庭的代價很小,也不需要付出什麼費用,進行起訴就可以了。
但是上法庭需要律師,而律師們的費用很昂貴,在很多侵權案中,索賠到的補償還不夠付律師費的,所以按照常理,一旦有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鬧上了法庭,其索賠的額度都不會小。
至於罰金多少那就不好說了,法官會根據‘侵害的行為’和‘造成的後果’進行判定,最高可至15萬紐幣。另外,法庭對於侵權人的判罰,有時候並非簡單的一罰了之,如果侵害行為非常嚴重,法官可以對侵權人判處監禁,刑期最長為五年!
聽了王博的話,車裡的四個人沉默了下來,剛才要發火的青年看起來憋屈無比,他暴躁的用腳踹了車廂兩腳,怒道:“嘿,警官,你有什麼想說的直說吧,別踏馬在這裡囉嗦了!如果你想知道這工廠的主人是誰,抱歉我們不知道!我們真的不知道!”
王博聳聳肩道:“我不關心這工廠的主人是誰,夥計們,我來這裡想告訴你們,如果那些唱片都是你們的聲音,如果你們願意為我的酒吧工作,那我可以為你們繳納保釋金。”
再聽到這話,四個人一下子瞪大眼睛看向他,幾乎異口同聲的問道:“什麼?”“你願意出保釋金?”“你是開玩笑的對嗎?”
王博平靜的說道:“我不是開玩笑,是的,我可以為你們支付保釋金,但有條件,你們必須得為我工作……”
“你也有一家地下工廠?”有人震驚的問道。
中年人推了他一把,不滿的說道:“你的耳朵是擺設嗎?這位警官說了,他是邀請我們去他的酒吧駐唱,對嗎警官?”
王博點點頭笑道:“對,不是所有人都做違法生意,我的生意是合法的。如果你們願意接受我的保釋,那就必須為我的酒吧工作,我不欺負你們,工作年限按照保釋金來折算,你們在這裡一個月最多能拿到兩萬塊對嗎?那我就按照兩萬塊來算,保釋金是兩萬塊的多少倍,你們為我工作多少個月。當然,我會給你們發薪水的,保證你們收入比現在高得多。”
黃髮青年雷迪搖頭,他說道:“不,這不公平,我們在這裡唱歌的價格很低,那是因為可以灌製唱片,所以我們才願意低價來工作,實際上我們也是小有名氣……”
“我也可以給你們灌製唱片,而且不是盜版,只要你們自己能寫出歌曲,我可以出錢找唱片公司給你們出唱片。”王博打斷他的話說道。
這個條件對四個青年顯然充滿誘惑力,雷迪第一個叫道:“那還猶豫什麼?就這麼幹!”
中年人顯然更穩重一些,他謹慎的問道:“警官先生,你不怕我們被保釋出來後不執行合同嗎?或者說,即使我們去了你的酒吧,也不認真唱歌,你不擔心嗎?”
王博很和氣的笑道:“不,我不擔心,我敢打賭,只要簽下合約你們不敢這麼做,我有信心你們不敢。”
雖然他的笑容很和氣,可是看到後,四人卻一起情不自禁的打了個寒顫……(未完待續。)
369。加入俱樂部(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