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點多的末班公車。
手指還沾著畫壁報留下的顏料。
我坐在公車座位上閉目養神,公車顛簸地厲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寫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寫著誰愛誰,誰喜歡誰,其中有些還夾了一些髒話,還有不少的人留下電話。
我學著那些歪斜的字,寫上“江美晴喜歡劉宗毓。”
從車窗上的倒影,我看見自己在傻笑。
想想覺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歡劉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塗掉。
一時興起,我抄下了所有的電話號碼。
然後高高興興地下了車。
找了一個公共電話亭,一個一個地打。
大部分的電話都是假的。
有電信局、殯儀館、甚至還有學校的電話,而絕大多數都是空號。
“喂,你找那位?”一個女人低沉的聲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號,是住家的電話,我一緊張,喀一聲掛下電話。
覺得很好玩。又再撥了一次。
這一次我對著話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對方著著實實聽完了整首歌。
這次卻是一個年輕稚嫩的聲音喊著:“劉宗毓”。
我認的出她的聲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掛上電話,心撲通撲通地跳。
突然厭惡起和江美晴同班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會認識她。如果不認識她,那麼即使她聽到了我怪異的歌唱也無所謂。
偏偏我認識她,她是我同學。
第二天醒來,想過各種逃課的方法。
可是我畢竟什麼也沒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煩。
難熬的一天。
教室裡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變成一條冰凍的魚。
可是她竟然什麼都沒有說。
我以為她會沒有把它當笑話一樣地說給同學聽,一群女生會交頭接耳,然後吱吱地笑。
但是她沒有,連小聲和同學說話,任何一點可能引起我誤會的低聲說話都沒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沒有跟她說謝謝,而且我也還沒跟她說我其實真的喜歡她。 我心裡一直掛記著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終於在她家門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後,按了她家的門鈴,想跟她說謝謝。
“我路過這裡。”
“喔,路過啊!”她淺淺的笑,露出兩顆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沒什麼事。”
隨著她的目光,我突然發現我的手正捏著褲管搓揉,於是我把兩手插在口袋裡。
“我爸媽在家,不能請你進來坐。”
“沒關係。”
“你找我真的沒事嗎?”
“我想跟你說謝謝。”
“什麼事啊!”
“就是那件事,電話的那件事,你沒告訴別人,不然我會很窘,嗯,總之,就是謝謝你。”
“你很可愛,那又沒什麼!”
我很可愛嗎?我看著自己的腳。
“嗯,就這樣,謝謝,再見。”我說完最後一句話,僵硬地揮一揮手。
我不知道自己會什麼要揮手,我平常說再見時,是不揮手的,那樣看起來像女生的動作。
我究竟為什麼要揮手,我也不明白,很多動作在我自己做完之後,我都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那樣做。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難明白的。
我想起來我還沒跟她說我喜歡她。
我回頭看了她一眼,她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