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化的,越是屬於“我”的,才越是真實的。
...
問:這觀點算得新鮮。
答:你覺得離經叛道了?
問:請說詳細一些,談了“主觀”,也談點“客觀”吧!
答:如果你講的“客觀”是要求藝術創作真實於作者主觀意識之外的事物,那麼,恰好相反,許多藝術手段,像誇張、渲染、模糊、泛指等就背離了這一點,它只為著強化作者的主觀意向。作品中的任何文字都這樣。可以看一段陳燦英父女出場的描述:“跟隨這些農村幹部上船的還有一個圓圓臉盤,身材矮胖的女孩子,從帶著的行李看,大概也是個學生,沒辦法,她只能在船尾上一個男人身後換下溼衣服來,那身材同樣結實的大男人是她的父親,有人稱他陳村長。”這裡的人物與場景是從作者的親身經歷中移植過來的,可它便算得上客觀真實嗎?不能。第一,生活不可以複製,沒誰能夠讓時光倒流。正是因為這一點,作者才需要藉助媒介(文字、聲音、顏色、形體等)來演繹自己的生活感受,因而,也才有了藝術。上述文字留下的僅是屬於作者的一段記憶,對於同一事物,每個人的記憶並不相同。有意思的是,一位當時在場的老同學至今還清楚地記得小船擱淺,大家下水去推的情景,他*著上身,彎腰弓背用肩膀、用後腦勺死命地拱著船幫,後面一個短頭髮女孩連忙上前拉著他的手,抓著他的褲帶,護著他,幫著他,結果也弄溼了一身。他只覺得那女孩很熱情,很大方,手也很有力氣,而對於我寫的這段文字,什麼“圓臉”、“矮胖”、“換衣服”等等則全無一點印象,他用“可以虛構”四個字統統給予了原諒。如此情形,究竟是誰逮著了“客觀真實”? 第二,作者用“圓圓臉盤,身材矮胖”來說明陳燦英的外貌,講臉型不論五官,談身材只說矮胖,如此簡單片面,含糊敷衍,何來客觀?但問題是,在這裡需不需要“客觀真實”?如果作者寫出陳燦英身高1.47米,體重50.4公斤,臉盤直徑多少,這也許“客觀真實”了,可讀者會不會懷疑作者有毛病呢?其實,上述幾行簡略無奇的文字於似不經意之間表現的無一不是作者的思想與感情:看似平淡卻是深沉的敘述風格,對於貧困而又遲滯年代的總體印象,以及眷顧社會人情時無可奈何的感慨。從文章的結構上看,它也完全真實於作者的匠心,是下文進一步刻畫人物,演繹故事埋下的一條伏線。
問:你這話只能證明客觀事物對於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感受,但並不能否定主觀意識是客觀世界的反映。
答:很對,如果你也承認主觀意識是客觀世界的反映,那麼,我可以說,任何一位誠實的藝術家,他的作品正是從自己的角度反映了客觀世界。每個人除了屬於他本人的一份生活經歷,以及只與這一份生活經歷相關的思想感情,別無其他。除此之外,再要求作者去反映“客觀真實”便很玄乎了。
問:是否符合客觀真實是檢驗藝術作品是否真實的重要標準,這話未見得玄乎。
答:你便說“客觀真實”是個唯一的標準也行,玄乎之處在於:誰把握得了這個標準?
問:實際上,你是不承認除主觀真實之外還有客觀真實。
答:我承認除了造物主知道客觀真實是什麼之外,其他人都不過是自以為是、喜歡爭論罷了,當然,由於世界太偉大,它可以讓人們的爭論永遠無休無止!
問:你是認為客觀真實不可知!
答:相對世界來說,人永遠顯得渺小,任何人對世界的認識都極為有限,而且,必然帶著他們各自的主觀片面性。以前,理論家們大言不慚說教的那些“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你認為符合“客觀真實”吧?其實,那也不過是他個人的主觀看法。
問;連客觀真理也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