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還列舉了一些李心果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學校財產的事例,甚至把李心果什麼時候搬回家去一張桌子一張椅子都羅列的清清楚楚。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紀委出於職責便派人調查了一下,事實上查明李心果和劉文明的確實是隔著一層的姨表親,但是對於劉文明和丘紅的關係卻是沒有查到什麼蛛絲馬跡。
對於李心果挪用學校財產一事,能核實到的也就是搬張桌子椅子一類的事情,象這種問題在各個學校是很普遍的,實在是沒什麼好處罰的,因此此事便就此了結了。
可是事隔幾天之後,紀委再次收到了舉報信,這次寄來的是一些劉文明和丘紅的親熱照片,以及李心果收取錢物時的照片,照片倒是非常清晰,完全可以看清楚上面的人物正是信上舉報的三位事主。
信上還闡明,如果市紀委再不採取行動制裁當事人,舉報者將越級向地級市紀委和省紀委舉報(這種小事在後世舉報會成為笑話吧?不過這事幸虧不是發生在居委會大媽滿大街抓喇叭褲的年代,要不還不把人給折騰死?)。
在這種證據面前,紀委也不好再繼續沉默,只好再次進行了調查,這次卻是最終查到丘紅和劉文明之間似乎真的存在某種不正常的關係,因為調查的人跟蹤發現丘紅和劉文明曾經一起去飯店吃飯,舉止非常親暱,飯後劉文明還親自把丘紅送回了家。
此時恰逢政府在整頓在職公務人員風氣,劉文明和李心果的事情便成了典型,紀委把這件事情報到張市長那兒後,很快就下了批覆,據實而辦!
於是紀委便雙規了三人,要求三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待信中舉報的事實,可是無論怎樣問詢,三人卻是一直否認信中舉報的事情。
拿出照片分別給三人看過之後。三人卻一致否認照片中所拍攝事實,說他們也不明白怎麼會有這種照片的,雖然照片上的人的確是他們三人,但照片所拍事實他們也的確是沒做過。
至於劉文明和丘紅一起吃飯的事情,兩人卻是承認是朋友介紹他們認識的,希望他們能發展成為一對戀人,所以被紀委的人跟蹤發現他們一起吃飯那天應該是相親成功後的正式約會宴,倆人在相親宴之前並不認識!更不用提那些親密的舉動了。
紀委的人找劉文明和丘紅提到的介紹人張晶瞭解了一下,張晶的回答證實了倆人說的是事實,張晶的老公和劉文明是朋友,知道劉文明已經協議離婚一年了,只不過一直沒聲張外人不知道罷了。
而張晶的朋友丘紅恰恰也一直單身,兩口子一商量,決定撮合倆人。於是便為倆人設了相親宴。相親也的確是挺成功的,兩人對對方的印象都挺不錯,也比較聊得來。
可是直到被雙規時倆人也只不過才交往了一個月而已,照片上倆人的衣著還是夏天的樣子,那時候倆人還沒認識呢,親密舉動又如何而來?
紀委的人很是疑惑劉文明的檔案上為什麼是已婚,如果當事人離婚後檔案上應該改為未婚才是啊?對此劉文明的解釋是他因為工作忙,和妻子只是協議離婚了,一直還沒來得及辦理手續。
去找劉文明的妻子瞭解情況果,劉文明的妻子卻說她從未打算和劉文明離婚過,劉文明說的一切都是騙人的!劉文明是想要犯重婚罪!
如此以來,介紹人、劉文明、劉文明的妻子所説的的話便無法對質起來,辦案人員只能圍繞這個事情繼續調查政府人員的緋色問題是非常嚴重的,如果有人要陷害一個官員,而被陷害的人恰恰存在這個問題,那隻好自認倒楣,仕途的終結也許就在這種事上。)。
對於劉文明和李心果的職務,現在都是停職檢查,接替他們的人也都是暫代,正式任命在未查清真相之前是不會下發的!
小涵看完所有材料後,理順了一下思路:“楚兒,從你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