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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你不知道,親愛的,」我溫和地說,「你從來沒殺過人。」

格里塞爾達還沒來得及回答,只見早餐桌邊閃過一個人影,接著,一個非常溫柔的聲音響起來:

「希望沒有打擾你們。請你們原諒。但是,在這種悲傷的場合——十分悲傷的場合下——」

原來是我們的鄰居馬普爾小姐。我們客氣地表示不責怪她,她接受了我們的宣告,從落地窗跨進來。我給她拉了把椅子。她面色微紅,心情激動。

「太可怕了,不是嗎?可憐的普羅瑟羅上校。或許,他不太討人喜歡,也不太受歡迎,但這仍然是件傷心的事。我聽說他是在牧師的書房裡被槍殺的?」

我說情況確實如此。

「但親愛的牧師當時不在場嗎?」馬普爾小姐問格里塞爾達。我向她解釋我當時在哪裡。

「今天早上丹尼斯先生不和你們在一起嗎?」馬普爾小姐說著,環顧四周。

「丹尼斯啊,」格里塞爾達說,「他想像自己是業餘偵探。他在花壇裡發現了一個腳印,興奮壞了。我想,他可能報告警察去了。」

「哎呀,哎呀,」馬普爾小姐說,「真夠忙亂的,不是嗎?丹尼斯先生認為自己知道兇手是誰。我猜,我們都認為自己知道。」

「你的意思是,兇手是誰顯而易見?」格里塞爾達問道。

「不,親愛的,我根本不是這個意思。我想每個人認定的兇手都不一樣。這樣才顯出證據的重要性。比如說,我確信我知道是誰幹的。但我必須承認,我一點兒證據都沒有。我知道,在這種時候,說話必須小心——刑事誹謗罪,是不是這個罪名?我打定主意了,面對斯萊克警督時要十分小心。他派人傳話來說今天早晨要來看我,但剛才又打電話來說沒有必要來了。」

「我想,既然兇手已經抓到了,就沒這個必要了。」我說。

「抓到了?」馬普爾小姐探過身子來,雙頰因為興奮而變得粉撲撲的,「我怎麼不知道這事。」

馬普爾小姐這麼訊息靈通的人居然比我們晚知道,這可太少見了,我想當然地以為她會瞭解案件的最新進展。

「看來,我們剛才談得南轅北轍,」我說,「是的,兇手抓到了,是勞倫斯·雷丁。」

「勞倫斯·雷丁?」馬普爾小姐似乎很吃驚,「我可沒想到——」

格里塞爾達打斷了她的話,言辭激烈地說:

「到現在我也不相信。不信,別看他供認了,我就是不信。」

「供認?」馬普爾小姐說,「你說他供認了?哦!天哪,我現在才明白,我完全不知情——是的,完全不知情。」

「我認為這就是一起意外。」格里塞爾達說,「倫,你不這樣認為嗎?我是說,他主動去警察局自首就說明瞭這一點。」

馬普爾小姐急切地把身子探過來。

「你是說,他是主動交代的?」

「是的。」

「哦!」馬普爾小姐說著,長嘆一聲,「我很高興——非常高興。」

我有些驚異地看著她。

「我想,他是真心懊悔。」我說。

「懊悔?」馬普爾小姐表情錯愕,「哦!不過,當然了,親愛的,親愛的牧師,你不認為他有罪?」

這回輪到我盯著她看了。

「既然他已經供認了——」

「是啊,但這恰好說明瞭,不是嗎?我的意思是,說明他與此事無關。」

「不,」我說,「我可能有些愚鈍,但我不明白這能證明什麼。假如他沒殺過人,為什麼要假裝殺了人呢?」

「哦,當然是有原因的!」馬普爾小姐說,「凡事都有原因,不是嗎?年輕人心情急躁,容易把事情往壞處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