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起身走到扶手椅旁的桌子邊,朝菸灰缸彈了彈煙。「他這一生,」她繼續說道,「打獵是他最大的愛好。我們住進這棟房子,每天晚上大家睡覺後,他就會坐在這裡,」她指了指輪椅,「和安吉爾,他的管家兼貼身男僕,我猜你應該會這麼叫他。安吉爾會帶來白蘭地和理察的槍,然後將它們放在他手邊。之後理察會命人開啟落地窗,他就坐在這裡往外看,盯著貓的眼睛,或是野兔子,或是狗,他就這樣來尋找獵物。當然,最近沒有什麼兔子。那種病……你是怎麼叫的?黏液瘤病還是什麼?但他還是獵殺了很多隻貓。」她吸了一口煙,「白天他也會獵殺它們,還有鳥。」
「鄰居們抱怨過嗎?」斯塔克韋瑟問她。
「噢,當然有了,」蘿拉轉身坐回沙發,回答道,「我們才剛住在這裡幾年。之前我們住在東海岸,就在諾福克。理察在那邊時,還獵殺過一兩隻家庭寵物,因為很多人抱怨,所以我們才搬到這邊。這棟房子很偏僻,方圓幾裡地只有一戶鄰居。但是這邊有很多松鼠、小鳥,還有野貓。」
她停了一會兒,然後繼續說道:「在諾福克發生過的最大麻煩是因為一個女人。一天她來我們家,為村莊裡的遊樂會募集捐款。她走的時候,理察朝她的左右兩側開槍,她跑得比車還快。她狂奔的樣子就像一隻野兔,他這樣說道。他和我們說的時候在哈哈大笑。我還記得他說她肥胖的臀部顫抖得像果凍一樣。之後她去了警察局,那次發生了可怕的爭吵。」
「我可以想像得出。」斯塔克韋瑟平靜地說道。
「但是理察還是逃過了,」蘿拉告訴他,「他所有的槍枝都有使用許可證,他告訴警察,槍只是用來獵殺兔子。他對可憐的巴特菲爾德小姐解釋說,她只是太緊張太膽小了,誤以為他在朝她開槍,他發誓他絕對不會那樣做。理察總是有辦法讓警察相信他。」
斯塔克韋瑟從腳凳起身,往理察·沃裡克的屍體走去。「你的丈夫似乎有一種變態的幽默感。」他尖刻地說道,低頭看著輪椅邊的桌子。「我明白你的意思,」他繼續說道,「所以他身邊的槍每晚都在。但他今晚肯定不會想獵殺什麼的,這是個大霧天。」
「哦,他總是放一支槍在那兒,」蘿拉回答道,「每天晚上都如此。就像是孩子的玩具。有時他朝牆上射擊,製作圖案。如果你想看,就在那邊。」她指的是落地窗,「落地窗左邊,圖案在窗簾後面。」
斯塔克韋瑟走過去,掀起左邊窗簾,那裡有一堆彈孔排成排。「天哪,他在牆上打出的彈孔是他姓名的首字母『rw』,了不得。」他放下窗簾,轉身走向蘿拉,「我必須承認,他的射擊技術很不錯。嗯,是的。和他一起生活一定很可怕。」
「是很可怕。」蘿拉回答道。幾乎是歇斯底里般,她從沙發上起身走近她面前這位不速之客。「我們必須繼續談論這一切嗎?」她憤怒地問道,「這不過是拖延時間而已,最後該發生的還是會發生。你不知道你一定要通知警察嗎?你別無選擇。你不明白,現在就報警不是最好的嗎?或者你想讓我自己報警?是這樣嗎?好的,我會的。」
她迅速走向電話處,她拿起話筒時,斯塔克韋瑟走近她,抓住她的手。「我們得先談談。」他說道。
「我們一直在談,」蘿拉說,「不管怎樣,已經沒什麼好談的了。」
「不,有的,」他堅持說道,「我敢說,我一定是個傻瓜。但我們一定要想個出路。」
「想什麼出路?為了我?」蘿拉問道。她感到十分不可思議。
「是的。為了你。」他從她身邊走開,然後轉過身朝著她。「你有多大的勇氣?」他問道,「如果有必要,你會撒謊嗎?要很有說服力的那種。」
蘿拉盯著他。「你瘋了。」她這樣說道。
「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