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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繼續這樣講,不過我也不詐你。這個事情,已經有一個名叫包仔的人嫌疑很大,基本可以確定是有預謀的。這個案子我一定會查個水落石出的,你如果真有問題,我希望你坦白從寬。」

幾個回合下來,楊娟最終開始沒扛住壓力,承認有人找到他,讓她什麼也不用幹,只需要到時候有人來店裡退貨,她能激怒一下退貨的人就行。事成之後,會給她一萬塊。

「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那個人說,不會有人懷疑我的,我是站在店裡一方的,我只用裝作氣不過就行。」楊娟哭啼啼地想撇清責任。

蔡明義沒理她,只是問:「那個人長什麼樣子?你知道名字嗎?」

「知道,就是叫包仔。他說他自己開著個小電腦店,被漫遊者擠得沒生意了,聽到一個朋友找他檢查從漫遊者買來的電腦有問題要鬧事,才找我添一把火。」

這下次所有的疑點都集中在這個包仔身上。還沒等蔡明義發動人手去找這個包仔,他卻跑來自首了。

這算什麼,兵敗如山倒?兩個頭腦簡單的加一個主動招供的,浮出水面的嫌疑人又第一時間來自首?

審訊室裡,蔡明義打量著包仔。他神色坦然,人很瘦小,尖尖的臉看著確實不好惹。

「你來得挺快啊?怎麼想的,是知道事情已經敗露了?」

「警官,我也是被怒火沖昏了頭腦。在那邊人群裡看到警察來了之後,我就冷靜下來了。思想掙紮了半天,就決定來自首,希望可以得到從寬處理。」

蔡明義看著他,也斟酌著得問到什麼地步,「根據前面我們掌握的資訊,你說你開的電腦店快被漫遊者擠垮了,你開的店在什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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