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嘛老是發呆?」馬蘭蘭披上外套,走到院子裡,又看見宋秋一個人發呆。
「多少城裡的人千里迢迢跑來就是為了發呆,我每天住在這裡,怎麼能浪費了這麼好的資源?」
「你喜歡這裡嗎?」馬蘭蘭靠在宋秋肩膀上,把玩著宋秋細長的手指。
「喜歡啊,有你的地方,我都喜歡啊。」
「當初幹嘛一定要跟我回來?」馬蘭蘭想說的,當初,也許她們的感情還沒深到生死相隨的地步,真要分,也不是不可以。
「那年馬兒就要四歲了,四歲的孩子就開始有記憶了,我不想以後她把我對她的好,都算在別人頭上。」宋秋淺淺的笑著。
「弄了半天,你就是捨不得馬兒!」馬蘭蘭使勁拍了拍宋秋的肩膀。
本來還以為這個死東西會說些甜蜜的話哄她的,誰知道竟然是為了孩子!氣死她了,還不如不問!
「沒有你,我幹嘛要關心馬兒?你當我愛心泛濫麼?」
「哼,誰知道你說的是不是真心話。」
「真心不真心的,你晚上感受不到嗎?」
「喂,輕點啊,再捏,這手就要廢了!」
馬蘭蘭手上的力道稍微輕了點,還是沒有鬆開。
宋秋討好的笑著:「蘭蘭乖哈,這手可是用來生活的,要用它彈琴掙錢,晚上還要用它來製造和諧。可千萬要愛護好啊。」
果然,手更疼了,可兩個人心,很暖,很甜。
作者有話要說: 遇一人白首,擇一城終老。
誰都有過往,卻不該成為前行的阻擋。
每個人,每段情,都可能會是意外。只想說,如果是你,也不錯。
番外
「今天是二月十四喲。」宋秋在清晨恢復意識後第一個浮現在腦海里的概念就是這句話。為了不迷糊地又把今天給忘了,她已經提前一個月在手機裡設定了備註,跟著倒計時一同期待著今天的到來。
輕手輕腳地掀開被子,旁邊的馬蘭蘭嘟噥了一聲,往自己懷裡抱著的那團被子裡面又鑽了鑽,散開的頭髮將她半個臉遮住,宋秋看著她,輕笑了一聲。幫她把被角掖好,裸、露在外面的肩膀也替她蓋好,沒有了自己的擁抱,不用一會兒,蘭蘭的肩膀肯定要起雞皮疙瘩。
推開房間的門,外面是一個很大的露臺,距離地面有一層樓的距離。這是蘭蘭哥哥和大嫂負責打理的客棧,叫做等待。宋秋和馬蘭蘭用家裡給的那塊地經營著一家不錯的酒吧,現在已經越來越有名氣了,大研那邊的商業味道越來越濃,不少驢友和揹包客都會慕名打車到束河這邊來逛逛。隨著客流的增加,酒吧的生意自然是愈加紅火,宋秋每晚的表演也變成了口碑重點之一。那個酷酷的,不苟言笑的,總是穿著簡單衣飾的主唱,讓人印象深刻。
還聽說,主唱和老闆娘是一對情侶,老闆娘是當地人,而主唱則是北京那個大城市裡來的。因為一場偶然的相遇,使得她們產生了愛情,爾後主唱為了愛情,放棄了一切,義無反顧地來到了這裡,在這裡陪著愛人,一同生活,一起變老。傳說就這樣在驢友們間傳開,慢慢變成了浪漫的愛情神話,來自全國各地的拉拉情侶或是還在拉拉路上迷茫不已的旅客,不辭千里的前來,只為親眼見證她們聽到的故事,是否真實。但是誰也沒有看到過主唱和老闆娘間有親密的舉動,只聽說她們的確是住在一塊兒。
「不一定要在大庭廣眾卿卿我我,也不一定要緊緊相擁,證明給比別人看,我們在相愛,只有我們知道就夠了。」宋秋常笑著指指酒吧牆上客人們留下的便籤條,寥寥數語,卻訴說著一個個難以忘懷的故事。還有一些客人難掩心中失望,便在便籤條上寫下對主唱和老闆孃的美好祝福,不管她們是不是一對,都希望她們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