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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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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靖則很惶惑的說:“小倩我真對不住你哥,也怪我,那天他說想在大城市見識一下世面,說想知道仙女究竟長什麼樣,我一糊塗,唉,你不知道,在我們那裡,他這把年紀還說不上媳婦,往後更沒什麼指望了。”我靠,這小子咒我呢。

小倩則幽幽的嘆了一口氣,說:“我知道。”她給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了,拿出手機來要了我的號碼,給我打了一個電話然後說:“哥哥,這是我的電話。以後你要是想我,只要不是在聖凰那裡面,我給你算便宜些。我不能不收錢,姐妹們說這是規矩。還有啊,你們要倒光碟,不用去華天了,你們也不認識什麼人。我有個老鄉就是做這個的,你們去他那裡吧,他們叫他小強,他在這一行能說上些話。”

我也喝了一杯酒,說:“好!”

我說不清這頓飯到底是什麼味道,只是,在我和王靖去找小強的路上,我們一直都說不出什麼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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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一整天大概都要在醫院陪護了,希望還能有時間更一章。

………【第五十五章 回家看看】………

人的感覺非常的奇怪。對我來說,其實不管肖蒙也好,李莎也好,雪冰魂就更不用說了,她們給我的最大感覺就是遙遠,遠得好像跟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所以哪怕是我和肖蒙生了一點曖昧的關係,和李莎的一場交往更充滿了傳奇色彩,可是,她們除了讓我覺得以後要學會佔更多的便宜以外,一點也不能改變我對世界,對人生以及對自己的看法。

可是,今天和做小姐的小倩一起吃了一頓也就幾十塊錢的麻辣燙之後,我的心裡很長時間內一直覺得有種酸酸的,沉甸甸,很想哭一場的感覺。其實我們並沒有多少交流,所說的話,也談不上有多麼的掏心掏肺。可是我覺得我竟然在試著正視自己的懦弱和退縮了。混吃等死也許是一種很高的境界,但是究竟適不適合我呢?或者說,我是不是真的就要矢志不渝的抱定這個人生理想呢?

林森七八個月的訓練只是練出了我的體魄和技能,我在反覆的掙扎和猶豫之後得出的結論依然是掙扎無用,我依然要想盡一切辦法混吃等死。甚至就算是肖蒙的美麗和那個謎一樣的案件,帶給我的也仍然無非是深深的畏懼和無可奈何的面對。我知道只要我有機會,我也一定會選擇逃離。

人的秉性不是那麼容易改變的,但是,我是個男人,而且還是個三十歲都不到的男人。周星星同學在《喜劇之王》裡詮釋的就是一個小人物的執著,不管多麼的窘迫,都不願放棄自己想做一個演員的夢想。每次看《喜劇之王》的時候其實我都有種想哭的感覺。真的。我知道小倩不是柳飄飄,我也不是尹天仇,我更知道,我比尹天仇差遠了。

我知道這當口我還來談什麼理想和志向太鬼扯,而且我也沒有什麼特別想做的事情。可我現在的身份是個警察,或許,我可以用心點,把這個既成事實的身份扮演好。

“對不起,我是警察。”朝偉的這句臺詞看起來很簡單,可是認真的想一想,這裡面的內容,又是多麼的豐富。

是的,我是一個警察。我知道不管林森對我進行什麼樣的訓練,也不管這個訓練是七八個月,還是七八年,我都做不成什麼級警察。可是,不管結果會怎麼樣,我應該認真的做一個警察。

在路上王靖也是一句話都不說。但是我覺得這個猥瑣的混世魔王一般的警校生,也一定正在進行一場關於生存與生活,關於混世與進取的思想鬥爭。我覺得我自己是真的猥瑣,但是他呢?也許,他只是用猥瑣的外表掩飾自己的內心世界而已。每個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方式,猥瑣,應該只是一種方式而不是目的。

不要說頓悟,我們都沒有足夠的慧根。但是我們可以學著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