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心裡一陣一陣的悸動,就像當初李莎在我面前離開的時候那樣。不,又完全不一樣。李莎走地時候。我心裡的痛是很尖利地,像是有刀子在扎一樣。而現在,那種痛並不明顯,鈍鈍的,卻像有把破舊的鋸子在來回的,慢慢的鋸著。又痛又癢,難過到快要瘋狂。
可是,看起來,我們又都是那樣地平靜。
這一次,她不是去參加培訓,不是出差,不是去三天三個月,也許是三年,也許。是永遠。沒有誰說分手。卻不知道以後。這種感覺。除了漫無邊際的荒蕪,我實在無法形容。
我最後幹了一件有違我的職業道德的事情。我撬開了一家戶外用品專賣店的店門。撬門這種事在我們小隊裡最專業的是王靖,其次就是我了。似乎幹這種活兒。比我們拿槍讓我們覺得更上道一些。也許,這才是最能揮我們潛力的活兒也不一定呢。我偷出了一定裡面最貴的帳篷。還有睡墊,以及很多的戶外裝備。當然是偷地,我絕對不可能裝逼地留下錢在裡邊。
肖把她地愛麗舍兩廂停在馬路對面,看著我抱著順出來的東西動作敏捷地跑了過來,在她後備箱裡裝好,還有的扔在了後座上。等我回到座位地時候,笑著對我說:“我覺得你做警察真是委屈了,說真的,我原來以為你最適合賣盜版,現在看來我錯了。”
我嘆了口氣。說:“我也是這麼想地。要是早一點現自己有這個天份地話。我真地可能不做警察了。至少。幹這個活比我現在乾地活安全。高效。自由得多。盜竊嘛。可大可小。出來後又可以重操舊業。生活成本很低。”
肖笑著動了汽車。除了在河邊地時候她地眼睛裡一度漲滿淚水之外。肖一直是笑著地。肖淺笑著地樣子最漂亮。配上她時尚地外形。靈動地眼睛。完全就是個尤物。
肖、李莎、雪冰魂。這三個我見過地最美地女人。我一直覺得雪冰魂像個精靈。李莎像個迷夢。肖則是最有煙火氣息地。其實我並不喜歡那種不食人間煙火。高高在上遠離塵世地美。那種美。再怎麼極致。也讓我覺得很遠。雪冰魂最打動我地時候是她臉紅地時候。而李莎最打動我地時候。是她在廚房裡洗碗地時候。至於肖。我覺得她幾乎無時不刻都讓我心動。她地美。也是最生活化。最真實地。
肖知道自己很美。也從來不掩飾這種美。她在別人面前是很驕傲地。我相信所有地男人都會承認。她地驕傲來得理所當然。她現在依然驕傲地微笑著。微笑著。但是那個微笑讓我越來越呼吸困難。
我不知道以後會怎樣了。但我希望這一個夜晚。我能在她懷裡死去。我不要混吃等死了。這一刻。我徹底放棄了我地人生理想。
平靜。波濤洶湧地水流上面。依然是鏡子一樣地平靜。
紮營的地點,肖說越遠越好,所以她把車開向了郊區。開向通往我的家鄉的那條高公路,如果她一直把車開到我家,我一點也不會介意的。
我說:“你要是想回家,老爹一定會很高興的。”
這句話把肖弄哭了,不是大聲的哭,只是有眼淚無聲的從臉龐滑落下去。然後她隨便就找了一個出口,把車開下了高路,最後沿著一段年久失修的老路,停在了一個很荒涼的山坡下面。停了車,她趴在方向盤上,揮手示意我出去找地方紮營。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說出那句話來,我知道我老爹和肖這一老一小相處得挺好的,老爹當初送給肖的那個“傳家之寶”,肖現在還戴在手上呢。也許我是想用一些側面的方式挽留她,可是看起來,這個效果並不是很好。
這時候已經是半夜了,我也不知道肖把車開到了什麼地方。四周很荒涼,背後的山是石山,我只能從夜色中看出這座山上貌似沒什麼樹。我也沒有費神去挑選什麼真正適合紮營的地兒,看著平整也就開工了。好像電影電視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