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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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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準”。他依然固執。

“你不準,你有權利不準嗎?你要禁錮我嗎?”一個可笑的想法出現在我的腦子裡。

“是的,我就就是禁錮你了,怎麼樣?”

作者有話要說:

☆、你不能逃跑

有一個人,這麼篤定地把我當成囊中之物,不知算不算一件好事。

“顧恆,你要講道理,我五年才下定決心回來,你不要逼我再次離開,我們都是成年人,我們要用成年人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我搖了搖頭,我已經不是當年什麼都不懂的女孩,不會任人魚肉,我會反抗,我會捍衛自己的尊嚴,最重要的是我不會再讓人在我的傷口上撒鹽。

“我們當年的事情,於我們兩個人來說,現在說孰是孰非,已經沒有意義了。”我仍然被他圈禁在懷中,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就不會掙扎,只願埋首在他的臂彎之中,偏偏沒有世界末日,明天,還有後天……時間扔在繼續,我不得把面對現實。

“如果今天不是意外的遇見,你是不是都沒打算來見我”顧恆放開我,直直的對上我的眼睛,眼眸深邃,不可見底。

我低下頭,沒有直接回答,但是,答案是肯定的,我是沒有打算再見他的打算,日子剛回復平靜,我不想再有變故,我承受不起,我不再是二十五歲,我害怕再受到傷害。

“你走後,我知道我奶奶對你做了很多過份的事情,可是,你就這樣就犧牲掉我們的愛情了嗎?”顧恆問我,他眼中的絕望我看得見,可是我又能怎樣?我只有一個人,即使是加上他,也不足以和他的家庭抗衡,何況,那是他的家人,他的血肉至親,他不忍心傷害,連離棄都做不到,那不犧牲他們的愛情,又能怎樣?

如果只能相濡以沫,我寧願相忘於江湖,起碼這樣我們能好過一點,而且不用連累其他的人,我的親人和朋友,他們為什麼要為我的愛情買單?

我從他的掌握之中掙脫,我看著他,說:“我回來這件事,沒有其他的人知道,甚至連我的父母、朋友,我都不敢告訴,就是為了能留下來,我已經累了,我走不動了,如果你的心裡對我還有一絲憐惜和感情,不要來找我,否則,我又要被迫離開了。”忍住心中的苦澀,我勸說顧恆,五年的時間過去,我認命了,有的人是註定沒有愛情的,如我。

顧恆無力地看著我,他在商場上叱詫風雲,打敗過無數的對手,可是他現在的對手是他的至親,我知道他不是不能,只是不忍心看他們傷心,卻又不願意失去我,這種矛盾,定然像一把尖刀一樣剮著他的心,看著他痛苦,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長痛不如短痛,就如同慢性闌尾炎的病人,炎症經常發作,卻不願意去徹底解決病灶,有一天病情急劇惡化,不但要忍受手術之苦,還會危及生命,拖延的結果往往得不償失,所以,如果明知道是沒有可能的事情,就不要苦苦強求,這是我花了五年時間悟出的道理。

我已經沒有勇氣去爭取了,我現在只想做一隻鴕鳥,把自己深深地埋藏起來,安安靜靜的留在這裡,可以的話能偶爾遠遠的看看我的父母,能和我的朋友對酒當歌,能隨意的揮灑已經所剩無幾的青春,能自由的呼吸空氣,愛情,其實只是點綴,沒有愛情,生活仍要繼續,這就是現實,那些天天無病呻吟,或每每吶喊沒有愛情便無法生活的人,不是根本沒經歷過愛情,就是沒失戀過,不然不會說出這麼傻氣的話語。

我的心已經在五年前燒成了灰燼,現在,我只願好好的生活,哪怕以後都不再有愛情。

“如果我現在放你走,你能答應我不逃走嗎?”顧恆定定地看著我,他的話讓我的心口一陣傷痛,我們究竟做了什麼?要如此天怒人怨,我們只是相愛,卻已經讓我棄城而逃。

“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