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默也不見了……
“小陽陽,小陽陽!”野馬把我搖醒的時候,我只覺得心口發悶,一頭的虛汗,反應了半天才知道自己在哪裡。
“嚴默他,怎麼樣了?”
“小陽陽,你還好吧?”
“我很好,”我擦了一下汗,按了按胃,“嚴默呢?”
“老默兒醒了。”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默語誰識(五)
我怎麼還活著?我怎麼還能有臉活著?
我閉上了眼睛,可是耳邊環繞的都是咩咩焦急的聲音——
“嚴默?你哪兒不舒服?你說話啊,你看看我,我是咩咩呀!”
我很想我此刻已經聾了、瞎了、啞了、癱了、死了。
可是沒有,我有一切感覺,甚至能感到咩咩的顫抖。
可是……也許我根本不應該再回來,我如果死在深圳餵狗,也許咩咩就不會這麼難過了。
“操…你…媽的嚴默!你他媽的想怎麼樣?”耳邊傳來的是野馬急躁的聲音,以及一個脆生生的耳光,然後就是咩咩的尖叫聲——
“幹什麼你?嚴默臉上有傷!”
我終於睜開了眼睛,只見咩咩在使勁推著野馬,可野馬紋絲不動。
“咩咩……”我的眼淚已決堤。
我依舊是個懦夫,因為我已經把咩咩輸了,可卻還腆著臉回來想要回味我們的過去。
星期五晚上我從深圳回來就去醫院悄悄的看過咩咩,見她醒了我就放心了。之後我用了三天的時間尋找著咩咩的影蹤:我在地下通道、火車站睡了兩個晚上。其餘的時間我去了LOVE 98,Bartender認出了我請我喝了杯酒,我便掏出了一個隨身帶的pick送給他,他請我簽名的時候我想起了咩咩脖子上的那個藍色pick,我真的不應該拿那麼個破玩意拴住她;後來我去了我姥爺家以前住的院子,尋找著咩咩曾經在樹下等過我的那棵大楊樹,可那些高大的楊樹都被砍了,我什麼也沒找到;我去了我從來沒勇氣回過的營子,因為我差點兒把咩咩害死在那裡,可這一次我依舊害得咩咩夠戧;我去了以前常去的琴行,買了一碗過橋米線和一壺米酒;我去了和咩咩相遇的那家書店,在韓國城裡找著永遠也不可能找到的《戀人絮語》;我去了咩咩她們學校,像個變態一樣坐在林蔭旁的椅子上,盯著一對對親密的男生女生看,繼續做著我的白日夢;我去了開心樂園,看到那條鐵路的時候很想衝過去躺在上面,卻被一個問路的人打亂了步伐;我還去了無名高地,把琴賣給了一個在那裡駐唱的歌手,然後用琴換來的錢喝得昏天黑地,從晚上到第二在傍晚。終於在那天早晨拿著從無名高地用琴換回為的酒回了我和咩咩的“家”,我想,要死我也得死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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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真的是想問題想得太簡單。
我以為我只要愛咩咩、我只要努力賺錢,就可以給咩咩幸福;其實再仔細想想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我的自私:很顯然我和咩咩在一起,我比她要更幸福;而她和我在一起,她要承擔的東西,是我不曾想到過的。
直到這次去深圳,事實才為我漸漸的剝開了真相——我是個殘廢,不管我怎麼想要看起來像正常人一樣、如何步態正常的使用假肢,我依舊是個殘廢。
機場就是那去偽存真的第一個檢驗地。
我被很客氣的請進了小黑屋,脫褲子、脫假肢,被一個陌生男人觀察、觸碰我的假肢、我的腿。
我只覺得胃裡翻江倒海,我無法忍受那種赤…裸…裸的目光,一種被侵犯的自卑感油然而生。
“嚴先生,我是您的歌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