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把咩咩拴在了身邊,而且讓咩咩看到了我的腿,她一定嚇壞了;可是當咩咩拽著我的領子瘋狂的問著我愛不愛她的時候,我心裡又是高興的,我一下子弄清楚了咩咩還是愛我的,她之前並不是一時衝動、或者可憐我才提出要和我結婚的,所以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是幸福的!
可是這幸福裡卻總是混合著濃濃的悲傷,那種悲傷到底是什麼我也說不清。那陣子我迷上了一首悲傷的老情歌——《謝謝你》,情之所至,我在音樂上唱了那首歌,我向咩咩喊話分手,沒想到咩咩真的聽見了。
那可真是一個混亂的晚上,可對於我來說又是至關重要的一晚,我感謝咩咩的那一記耳光扇醒了我,這一巴掌使我終於下定決心再不放開咩咩的手。
除了咩咩那一巴掌,我更要感謝野馬,感謝他給我指引了一條光明的道路。我後悔我當初為什麼不早點兒理野馬呢?我們之前那幾年碰到過至少5次。我想是因為我怕野馬問起我和咩咩的事情,我不知道該怎麼答,所以才刻意避開他,避開所有可能問我咩咩情況的人。可是如果我早點兒和野馬聯絡上,也許我早就掙到了50萬了吧?
無論如何,這一次我絕不讓咩咩失望,再過一年我一定要掙夠50萬,娶咩咩回家!
作者有話要說: 默默這一年的故事,這個階段的他的心理一直跌宕起伏,遊走於兩個極端,要不天堂、要不地獄。他一次次想要去求死,卻一次次被咩咩救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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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
“十·一”的時候我在嚴默家收到了他送的一枚小小的白金素圈戒指,而且大了。不過同時我還買到嚴默打的一張欠條:
“欠條:嚴默欠溫陽(咩咩)結婚鑽戒一枚,將於結婚當日歸還。特此宣告。嚴默”
看著嚴默那帥氣的字我笑了,“沒有人這麼打欠條的,你這寫的倒像是宣告。”
“是嗎?”嚴默看著我笑,“那我就宣告給你,我喜歡這麼宣告。”
“嚴默,”我小聲的叫他的名字,衝他晃了晃手指上那個能轉圈的戒指,“其實不用再買鑽戒了,這個就很好。”
“這個不好,”嚴默拉過我的手放在嘴邊親了一下,“這個太便宜,而且大了。”
“大了纏些線就好了,而且我根本不在乎有沒有戒指,戒指多少錢。”我低聲的說。
“對了,量量你戴幾號的戒指。”
說著嚴默從抽屜裡拿出一張帶圓洞的指圈卡,握著我的左手無名指從12號一個一個往下試,試到9號的時候,終於合適了。
“你手指怎麼這麼細?賣戒指的說一般女孩兒都是戴12號或13號的。”
“可能我發育不好。”我聳了聳肩。
“咩咩,長胖一點兒好不好?”嚴默拉著我的手不放,“這一年,你長胖10斤,我掙夠50萬。”
“再胖10斤我就100斤了!”我抗議。
“那就長胖20斤!30斤!”嚴默笑起來的樣子真的很好看,帥氣中不失純真,非常迷人,就像他在書店中給我的第一個笑容一樣,“我喜歡你胖嘟嘟的樣子,我喜歡小肥羊!”
“去你的!”我把手從他手中抽了出來,“我才1米6,真要120斤就沒法看了!醜死了,我不要!”
“不會的,”嚴默把我摟進了他的懷裡,“胖一點兒身體才能好,胃才能好;而且,不管多胖你都是最漂亮的。”
我把頭往嚴默懷裡紮了扎。在這個以瘦為美的時代中,女人為了男人的審美而拼命減肥,受盡了折磨;因此,在這個時代一個鼓勵女人變胖的男人,除了是爸爸,只會是愛人。我真的為嚴默的話而感動。不過,我倒不是刻意減肥,我也想稍微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