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能看清楚幾個人嗎?”有著斯巴達人紋身的戰士拍了拍莫斯肩膀,他的胳膊上紋著一條天蠍,倒鉤上寫著一行小字:我是戰士。
大塊頭大個子莫斯鬍子拉碴。蹭了一把泥土。讓乾燥的手掌變得溼潤,然後握緊了劍柄。低聲說道,“像是有一個大隊左右,應該是先鋒隊,再觀察一會兒,這個山谷過去,是一條小河,河谷內的地形不適合戰馬,他們一定會停下補充體能的。”
“列奧。”莫斯忽然眼神嚴肅地喊了一聲旁邊的斯巴達人。
“什麼事兒?”列奧問道。他很少說話,但是自從加入阿爾濟軍隊之後,他就開始學會了和人交流,曾經,他被人詛咒過是令人噁心地天蠍,他和該死的瓦希尼一樣應該被處死,但是現在,瓦希尼成為了伯爵大人的貼身護衛。
我是戰士。
列奧盯著前方,將頭埋在草裡,埋的很深。
莫斯低聲說道,“我曾經是一個傭兵。”前方的騎兵騰騰騰騰地飛馳而過,掀起一片飛塵,呼嘯地騎士都在揮舞著鞭子,他們知道前面有個小河谷,他們要在那裡補充體能,順便吃點兒東西。
“我殺過人,在我滿十六歲那年,離我生日還有三天。”莫斯這個大個子淡淡地說著,和斯巴達人一樣,他根本就不擔心那些恆羅斯地白痴騎兵能夠發現自己。
“我的哥哥是農夫,或許在一夥強盜殺了他之前,我會成為另外一個農夫。”莫斯平靜地說著過去,“結果很顯然,要復仇地男人,總是要學會變得堅強。我最後殺了那些強盜,在我生日前三天。一共十一個人,我在他們的飯菜裡下了毒。”大個子聳聳肩,忽然一笑,“嘿,你看我的樣子像下毒的人嗎?”
這個時候,騎兵們鬼叫著,戰馬也開始嘶鳴,鵝卵石開始看到,騎兵隊的速度越來越慢……
“我學會殺人是因為我看到別人殺人,就是那樣,噗嗤一聲,刀子捅入身體的身體很美妙。我在家鄉的劍士院校打雜,偷學了一門斗氣,然後成為了見習劍士。就這樣過了兩年,到了我十八歲的那年,我成為了傭兵。”莫斯的手掌開始摸像劍鞘,闊劍的劍鞘更多是用來當格擋地盾牌,有時候它是非常好的護甲。
騎兵隊的騎士們都跳下了馬,然後牽著馬匹向小河谷走去,那裡已經傳來河流的嘩嘩聲。兩個斥候開始警戒,偶爾向草堆裡射上一兩箭。不是魔法箭,這是肯定的。
噗噗兩下,草窩裡的箭矢插著一動不動,有兩聲入肉的聲音,莫斯地耳朵豎起,他的話頓了一下,但是沒有人發出聲音。眼中閃過意思得意,接著是自豪。
“我遇到過無數貴族,他們富有,強大,並且擁有大量地土地,平民都是豬狗不如的東西,為他們勞苦生產,然後所得不過是微薄的一點點,活下去都困難的食物,如何能夠讓一個農民養活一家子人?這是個非常不公平的世界。”莫斯擦了一下鼻頭。黑色的泥土顯得有點搞笑,他摸了一下臉頰上的草籽,我甚至殺過貴族,被一個貴族通緝過,南方地兩個行省都有我的懸賞,地方的兩個總督都在抓我,我逃亡到了北方,然後身無分文。因為這裡的人根本不需要傭兵。”
“逃亡?”列奧眼中閃過一絲共鳴,“真是讓人厭倦的名詞,其實這真是我們要做的,不是嗎?”列奧笑了一下,斯巴達人的微笑可真難得。遠處的一個胖子拖著疲憊的身軀低聲罵道。“你們兩個混蛋,又開始個人英雄主義了!”
“嘿。胖子,這可是將軍允許的!”莫斯做著嘴型笑罵著胖子。
胖子懊喪了一聲,然後整個肥碩地身軀埋在草叢裡更加的緊湊,前方走過的斥候並沒有發現他們。
小河谷的水流聲聽上去很動聽,至少,這讓馬兒們覺得飢渴的腸胃可以舒服一下了。
不少恆羅斯的軍士開始脫下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