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他的枕邊人,而且已經十九年了,兒子都十七了,如今也已經娶妻了,若他還不信她,那他又該信誰?他是皇帝,本來能完全信任的人就少,若是連齊思穎他都不能完全的信任的話,他當真就不知道他能信誰了。
“提到大盛國,臣妾想起了臣妾的家人,臣妾小時候是孤兒,父母是餓死的,臣妾一個人乞過,偷過,搶過,也被打過,好不容易走到了盛京,原本以為到了盛京富庶之地,必然有好心人能施捨點飯菜,臣妾願為奴為婢只求溫飽。”
說到這齊思穎的思緒完全回到了從前。
當年家裡因連年的旱災,父母親為了她的哥哥,把粥都給了他吃,而她只能吃哥哥喝剩的湯,可就算這樣,她也從來不曾埋怨過,因為她知道,她的父母是愛護她的。
可接連幾日一直等不到朝廷派下來的賑災隊伍,野菜什麼的也都沒了,父母就那般活生生的餓死了,而哥哥為了讓她能吃飽,就出去想要走遠一點挖野菜,或者撿樹皮也行,可是因為受災的人太多,雖然沒有離開的人都是一些走不動的老人,或者腿腳不便的人,可他畢竟是小孩,就被那些人活生生的給抓了…
當她知道這個訊息的時候,哥哥已經被他們給吃了,齊思穎當時不明白,人為什麼能吃人?她開始害怕,可她知道她哥哥是為了她失去了生命,於是她六歲的時候就離開家鄉,一個人一路乞討、偷、搶的向盛京出發。
她聽說盛京有一面鼓,叫登聞鼓,那是可以告御狀的,她想,如果皇上派下了賑災的人那麼她的家人不會出事吧?
於是她想要去告御狀,狀告的人就是當今皇上——昭玄帝!(未完待續。。)
第一百九十三章 過往事二
人都說人小膽大,當時的她就是這般,只憑著這個意念一步步的去了盛京。
她用了十個月的時間,經歷了一個寒暑,好不容易到了盛京,當時她雖然已經七歲,可到底是小小的年紀,又在路上被打的全身都是傷,她體力已經快到極限了,可她不在乎,依然想著要堅持去告御狀。
雖然她一直都知道,這狀告了也是白告,昭玄帝難道還真的能因為她去告狀了,就判他自己有罪嗎?
更何況,狀告當今皇上,那便是死罪,甚至是抄家滅族的大罪,可她不怕,反正她家只有她一個人了,就算是死,她也想要為家人喊出不平,她雖才七歲,可也知道為父母,為兄長報仇!
她當時只一心以為是昭玄帝不重視他們這樣的人,所以才不派賑災隊伍去的。
當她站在登聞鼓前的時候,她才發現,她的身高不夠,可她並沒有放棄,撿了幾塊石頭扔到了登聞鼓之上,登聞鼓被敲響,此時士兵才如夢初醒,他們從來沒想到這樣一個小孩竟敲響了這用來告御狀的登聞鼓!
原本宮卿冕出宮替昭玄帝傳召嶽明夫婦,卻看到一個小孩在登聞鼓附近徘徊,又是衣衫破爛,渾身的傷痕,開始他只以為她是街頭的小孩子,對登聞鼓好奇看看罷了,剛想走,沒想到就看到這個小孩竟然用石頭敲響了登聞鼓!
是頑皮嗎?還是有什麼別的冤屈?
其中一個守著登聞鼓計程車兵反應的快,於是快於走過去。將她抱開,“小姑娘,這可不是你能玩的,如果你要玩,就去別處玩,乖。”
齊思穎臉上是不符合年齡的成熟,她目光堅定的看著士兵,一字一頓道:“我要告御狀!”
另一個士兵一聽就樂了,“孩子,趕緊回家吧。昂。再說了真要告狀就去府衙。這裡是告御狀,你一個小孩能有什麼天大的冤屈要告御狀?而且告御狀是要有狀紙,還要過釘板的,你能受的了嗎?到時候別狀沒告成。卻丟了性命。你還小。回家養兩年。若真有天大的冤屈,等你長大了再來告也成。”
說完哈